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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科学其他》

DHS内固定治疗股骨粗隆部骨折的局限性

发表时间:2010-07-29  浏览次数:370次

引 用:

关 键 词:

股骨粗隆间骨折; 骨折内固定术; DHS

作者:

祝健

作者单位:

出版年份:

0

期刊页数:

收录者:

知网,万方

摘要:

目的 评价DHS内固定治疗股骨粗隆部骨折的局限性。方法 采用DHS治疗股骨粗隆间骨折50例,其中定位方法是利用3枚平行克氏针,术中一次性C臂透视。结果 骨折类型(采用Tronzo-Evans分类):Ⅰ型4例,Ⅱ型12例,Ⅲ型17例,Ⅳ型14例,Ⅴ型3例。骨折复位及内固定良好,随访2~37个月,全部骨折愈合,无髋内翻畸形,无钢板螺钉断裂及螺钉松脱。结论 DHS由于设计符合生物力学特点,性能坚固,并有加压和滑动的双重功能,是治疗股骨粗隆间骨折比较理想的内固定物,但要注意其局限性,减少并发症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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