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通气治疗骨盆骨折并发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18例
发表时间:2010-04-27 浏览次数:556次
作者:吴军 汤蓉 王辉 潘哲强 作者单位:311300 浙江省临安市人民医院
【关键词】 骨盆骨折
骨盆骨折是骨外伤常见的危重征,病情凶险,并发损伤多,病死率高。常因合并大出血休克,后腹膜巨大血肿导致腹内压增高而引起限制性通气困难,又常因继发肺部感染等原因而导致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cute respiratory distress syndrome, ARDS)的发生,使病死率明显升高。机械通气是治疗骨盆骨折合并ARDS的有效手段,作者自2000年3月至2006年5月运用机械通气治疗18例骨盆骨折并发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取得了较好效果,现结合文献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18例中男13例,女5例;年龄(32±15)岁,平均35.6岁。致伤原因:交通事故伤12例、高处坠落伤4例、重物挤压伤2例;入院时均行X线检查明确诊断为骨盆骨折,其中14例合并四肢骨折,4例为单纯骨盆骨折,18例患者均无胸部损伤、颅脑损伤等合并伤。18例中伴休克者11例。
1.2 诊断标准 患者入院后均排除心肺原发疾病,无误吸和过速、过量输液。伤后出现进行性呼吸困难和血氧饱和度下降,经常规吸氧治疗无改善。胸片检查双肺纹理增粗紊乱,有云雾状或片状阴影。血气分析检查示PaO2≤60mmHg,氧合指数(PaO2/FiO2)≤200。ARDS的诊断符合1994年欧美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联席会议标准[1]。
1.3 治疗方法 患者入院后全部收入ICU,给予输血、补液等扩容抗休克治疗,其中5例患者对骨盆骨折采取了外固定架固定,其余13例采用悬吊及下肢牵引。在明确为ARDS后,均早期给予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开,使用呼吸机行机械通气,模式采用压力控制通气( PCV)+呼气末正压( PEEP)。设定吸气压力为25cmH2O,PEEP 水平为5~15cmH2O,吸气时间1.2s, 呼吸频率16~20次/min。在通气过程中对气道压力潮气量、肺顺应性等呼吸力学指标进行监测;应用血气分析仪监测血气并根据结果调整吸气压力水平、PEEP 水平和FiO2等呼吸机参数,使PaO2≥60mmHg;使用床边多功能监护仪对血压、心率、体温、经皮氧饱和度监测;机械通气时持续静脉微泵使用咪唑安定或吗啡等镇静,防止躁动和人机对抗,降低氧耗。在机械通气的同时,使用抗生素防治感染,给予肠内和(或) 肠外营养支持等治疗。
2 结果
18例患者在<72h出现ARDS者13例,>72h出现者5例。其中治愈14例、死亡4例(28.6%),其中1例死于休克,1例死于继发感染,2例死于多脏器功能衰竭(MODS)。14例治愈患者平均机械通气时间(6.5±3.2)d。
3 讨论
很多临床研究和动物实验证实脂肪栓塞综合征是骨折后ARDS首要的诱发因素,尤其是伤后早期实施骨折固定手术,脂肪栓子会在90%的患者中发生。它在肺毛细血管被转化为游离脂肪酸,可直接破坏血管内膜,灭活肺泡活性物质诱发肺泡不张和肺水肿,同时因常合并感染,使得各种有害因子造成肺泡上皮及毛细血管内皮细胞急性损伤。另外,创伤、休克可引起肺毛细血管充血,压力增高和血管壁通透性增加。在这些因素的综合作用下,出现渗透性肺水肿、透明膜形成、肺不张等ARDS改变。ARDS常发生在原发病后的24~48h,因此有作者认为[2]脓毒血症、大量输血、多发性大骨骨折是ARDS的高危因素,另有研究表明[3]休克也是骨折中发生ARDS的一项高危指标。本组18例中伴休克者11例,18例患者均有大量输血过程,因此早期发生ARDS的患者(<72h)可能与低血压休克、大量输血有关。而>72h出现ARDS的5例患者均继发感染,提示后期出现的ARDS可能与感染因素有较大关系。
机械通气是ARDS治疗的一项重要手段,目的是增加通气和改善氧合,其主要的通气策略是使用适宜的呼气末正压(PEEP)及小潮气量( 5~8ml/kg) 通气,降低和限制气道压,防止气压伤,实行肺的保护性策略。研究结果表明,限制气道峰压和减小潮气量可以显著降低ARDS 的病死率[4]。由于骨盆骨折因常合并大出血休克,后腹膜巨大血肿导致腹内压增高,因此采用压力控制通气(PCV) 模式较为合适,它是通过设定吸气压力限定的一种小潮气量通气方法。其通气的气流是递减型,随着气道压力的上升,气流流速呈指数递减,使气道压力不可能超过预置水平,也不会在吸气初期为克服气道阻力而产生峰压,从而能有效防止气压伤的发生。另外, 因平均气道压升高不明显,对循环功能几乎无影响,PCV 通过设置吸气时间而保证吸入气体在肺内停留的时间,使气体充分分布于肺内不同区域,有利于气体的弥散而提高氧合功能。呼气末正压(PEEP)可以改善氧合,促进水分从肺泡向间质区分布;扩张陷闭肺泡,消除分流;增加功能残气量和肺组织的顺应性。
骨折导致患者系统性炎症反应综合征(SIRS)后,如果早期实施重大复杂手术会给机体防御系统带来二次打击,增加了ARDS发生的可能性,因此对于有休克表现的骨折患者,先给予较简单的外固定架或牵引治疗。伤后1~2周待患者内环境稳定后再实施手术,ARDS的危险将明显减小。
【参考文献】
1 Villar J,Perez-Mendez L,Kacmarek RM.Current definitions of acute lung injury and the acute respiratory distress syndrome do not reflect their true severity and outcome.Intensive Care Med,1999,25:930~935.
2 朱元珏主编.现代呼吸病进展.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1994.537.
3 乔林,侯树勋,衷鸿宾,等.骨折患者发生ARDS的危险因素分析.中国矫形外科杂志,2003,11(21):1463~1465.
4 The Acute Respiratory Distress Syndrome Network.Ventilation with lower tidal volumes as compared with traditional tidal volumes for acute lung injury and acute respiratory distress syndrome.N Engl J Med,2000,342:1301~1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