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核性胸膜炎治疗中肾上腺皮质激素应用探讨
发表时间:2010-07-28 浏览次数:497次
作者:焦小玲 刘荷 作者单位:315200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龙赛医院(焦小玲)内蒙古胸科医院(刘荷)
关键词:结核性胸膜炎治疗中肾上腺皮质激素应用探讨
结核性胸膜炎是临床常见疾病,抽胸水加抗痨治疗是必不可少的手段。大多数学者主张在抗痨前提下同时加用激素[1],但治疗中起始剂量、减量时间、副反应等详细报道较少。本文收集近几年治疗中用激素与不用激素的胸膜炎病例临床资料,进行分析比较。
1 临床资料
1.1 一般资料
选择2001年1月至2004年3月间,内蒙古胸科医院确诊的结核性胸膜炎患者312例及宁波镇海龙赛医院确诊的104例,总共416例。均经临床表现、胸片(胸部CT)、胸水化验等检查确诊[3],并符合以下条件:(1)有发热、乏力、咳嗽、胸痛等结核中毒症状;(2)病程1个月之内,无胸膜粘连,无糖尿病。通过查阅病历做回顾性分析。随机分为两组。第Ⅰ组210例,男138例,女72例,年龄14~68岁(平均34岁);大量胸腔积液 (液体上缘达第二前肋以上[3])69 例,中等量胸腔积液(液体上缘达第四前肋以上[3])109例,少量胸腔积液(肋膈角变钝[3])32例;同时伴肺结核 46 例,合并肺外结核 18 例。第Ⅱ组206例,男135例,女71 例,年龄15~62岁(平均36岁);大量胸腔积液 64 例,中等量胸腔积液112例,少量胸腔积液30 例;同时伴肺结核42 例,合并肺外结核 15 例。两组患者基本情况差异无显著性,具有可比性。
1.2 治疗方法
患者抗痨治疗前抽血化验肝功能、血常规,化验正常时,两组患者均抽胸水加抗痨药治疗:雷米封(0.3/次,1次/d)、利福平(0.45~0.6/次,1次/d)、吡嗪酰胺(0.5/次,3次/d)口服,链霉素0.75/次,1次/d肌注,不能使用链霉素者予乙胺醇(0.75/次,1次/d)口服。第Ⅰ组患者除与第Ⅱ组患者同样抽胸水加抗痨药物治疗外,同时服用强的松30mg/d,体温平稳2周后,激素开始减量,第一次减5~10mg,以后每周递减5mg或每10d递减10mg,总共使用时间为35~45d。
1.3 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 10.0统计分析软件进行分析,数据以(x±s)表示,采用t检验、χ2检验。P<0.05为差异有显著性。
2 结果
两组患者疗效比较 见表1。表1 两组患者治疗后状况改善比较(略) 注:与第Ⅱ组比,P<0.01
从表1可知,服药后,观察两组患者相同时间内症状改善和胸水吸收状况等比较,各项指标差异均有非常显著性(P<0.01)。
3 讨论
胸膜炎是胸膜对结核菌及其代谢产物刺激出现的高度变态反应,其病理变化表现为充血、渗出、水肿。糖皮质激素用于治疗结核,主要是利用其非特异抗炎、抗毒作用,减少病变区毛细血管扩张,降低血管壁及细胞膜通透性,减少渗出和炎性细胞浸润,同时可稳定细胞内溶酶体膜,保护线立体,提高人体细胞抗病毒能力,起到抗炎、抗过敏、抗病毒作用,因而可减轻胸膜的炎症反应,缓解临床症状。本文观察210例使用糖皮质激素治疗者,症状缓解、胸水吸收均明显早于未使用激素者。糖皮质激素还可促进蛋白分解,减轻结缔组织的病理性增生,从而促使炎症修复,减少胸膜粘连。本资料治疗结果表明使用激素治疗者较未使用激素者胸膜粘连也明显减少。
尽管激素在治疗结核性胸膜炎中有以上优点,但也有抑制免疫反应的作用,使吞噬细胞的吞噬能力降低,并可使结核菌活跃繁殖,病灶加重并播散,所以加用激素时一定要在强力抗痨的前提下[4]。本文210例使用激素治疗者均应用强力抗痨药物,随访半年未出现一例病灶播散,且合并肺结核及肺外结核患者,胸膜以外结核病灶吸收也较满意。按作者使用激素量及开始减量时间,一般均在1个半月内可停药,最长在2个月内停用,本资料无一例出现反跳,也未见严重皮质醇增多征表现;12例出现痤疮、4例血糖偏高,停用激素后均恢复。
通过本资料,加用激素治疗结核性胸膜炎,效果良好,且无长久的副作用,安全性好。因此,作者同意这一观点:渗出性结核性胸膜炎是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适应证,糖皮质激素的作用无法用其他药物代替,有时是必不可少的,甚至是非常重要的治疗措施之一[5]。但同时应强调:加用激素治疗结核性胸膜炎必须在强力抗痨治疗的前提下常规加用激素,且剂量不宜过大、时间不宜过长。
【参考文献】
1 胡莲. 渗出性胸膜炎治疗探讨.中国防痨杂志,2002,24(3):163.
2 刘宝华. 结核性胸膜炎的临床特征.中国防痨杂志,2002,24(5):261.
3 谢惠安主编. 现代结核病学.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0. 326~327.
4 立光伟.警惕糖皮质激素的副作用.中华内科杂志,2003,42(10):678~679.
5 林明贵, 金关甫. 糖皮质激素在结核病治疗中的作用. 中国药师杂志,2003,6(1):5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