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胸部创伤救治体会
发表时间:2010-01-19 浏览次数:532次
作者:包福祥 作者单位: 201300 上海,上海市南汇区中心医院急诊科
【关键词】 胸部创伤
胸部创伤在临床较多见,严重胸外伤并发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cute respiratory distress syndrome,ARDS)和创伤性失血性休克(hemorrhagic traumatic shock,HTS)时病情危重、救治难度大、死亡率高。我院2003年5月~2006年5月共救治重症胸部创伤患者16例,现报告如下。
1 临床资料
1.1 一般资料 16例患者中,男11例,女5例;年龄18~76岁。致伤原因:交通伤8例,坠落伤5例,挤压伤2例,锐器伤1例。
1.2 伤情 肋骨骨折13例,其中双侧肋骨骨折7例,形成连枷胸2例;肺挫裂伤9例;血气胸11例,其中张力性血气胸5例,开放性血气胸2例,双侧血气胸3例,心包填塞1例。
1.3 合并伤 腹腔实质脏器破裂5例,腹腔空腔脏器破裂2例,胸、腰椎及骨盆、四肢骨折6例,颅脑损伤7例。
1.4 主要的并发症 ARDS 7例次,HTS 8例次,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multiple organ dysfunction syndrome,MODS)1例。
1.5 诊断标准 胸部创伤的诊断依照创伤评分AIS-85标准[1],3分(重度)10例,4分(危重)4例,5分(极危重)2例。ARDS诊断符合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会于2000年制订的ARDS诊断标准[2]。MODS诊断参照全国危重病急救医学学术会议1995年提出的标准[3]。
1.6 救治方法 解除呼吸道阻塞,维持和改善呼吸功能,彻底清除呼吸道血液、分泌物和异物,开通气道(包括气管插管、气管切开),使用机械通气7例,根据血气分析、TV、R、SpO2、PCO2,设定呼气末正压给氧(PEEP),其中呼气末正压通气5例;充分止痛,有效吸痰,减少渗出,控制肺水肿,预防心衰;休克病补充血容量以逆转休克,监测中心静脉压、肝肾功能作为休克复苏的指导,限制晶体液入量,补充胶体液;早期使用大剂量激素、血管活性药物、抗生素等综合救治措施。本组中胸腔闭式引流8例,开胸手术2例。积极处理合并伤,行开腹手术7例,开颅手术2例,四肢骨折给予切开内固定或石膏外固定。
1.7 结果 本组治愈12例,死亡4例。死亡原因:ARDS 2例,ARDS合并HTS 1例,MODS 1例。
2 讨论
重症胸部创伤是指创伤后胸部及其重要脏器受到严重损伤,导致呼吸、循环功能障碍,如不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理,可造成严重的后果。因此,尽早诊断胸部创伤的严重程度、及时采取相应有效的治疗措施是抢救成功的关键。在重症胸部创伤的治疗中,ARDS的防治和HTS的复苏是急诊抢救的重要问题。
2.1 ARDS的防治 胸部创伤后胸廓的完整性遭到破坏,浮动胸壁、血气胸破坏了胸内的负压平衡,浮动胸壁下常合并严重的肺挫裂伤,使得胸部创伤比其他部位损伤更容易发生ARDS。创伤性肺挫裂伤的病理变化早期为肺出血、肺淤血,继之为肺泡、肺间质水肿,肺循环压力增高而血流量减少,使低氧血症进行性加重。胸部创伤的诊断除临床表现外主要依据X线平片及CT检查,特别是CT敏感性高,可明确病变部位、性质、范围和程度,力争早期诊断、早期治疗,减少肺挫裂伤状态下ARDS的发生。机体在严重创伤时产生许多细胞因子和炎症介质,引起广泛的炎症反应,这一反应引起的后果包括:(1)形成微血栓机械阻塞肺毛细血管;(2)损伤肺微血管内皮和肺泡上皮;(3)远端小气道和肺小动、静脉痉挛,形成肺动脉高压。肺是唯一接受全身回流血液的器官,首当其冲地受到循环炎症细胞及炎性介质的损伤。在胸部创伤时,肺更容易成为首先受害的靶器官。本组发生ARDS的7例患者与胸部创伤的严重程度(即AIS评分)呈正相关,胸外伤并发ARDS的病死率极高,有报道称可达50%~76%[3]。由于ARDS多发生在创伤后24 h内,必须提高警惕、严密观察。ARDS一经诊断,除积极治疗原发伤外,对低氧血症必须迅速纠正。此时可通过面罩以6~10 L/min的高流速(氧的体积分数为40%)给氧,如果患者动脉氧分压(PaO2)仍低于50 mmHg(1 mmHg=0.133 kPa)则应尽早应用机械通气。本组所发生的7例ARDS均采用同步间歇指令通气(synchroized intermittent mandatory ventilation,SIMV)+PEEP治疗,通气时间1~14天,平均(8.0±4.9)天。
2.2 休克的治疗 重症胸部创伤合并休克的发生率较高,传统的观点和临床措施是液体复苏应该早期足量,甚至认为补液量要超过失血量的2~3倍才算足量,休克时间越长、越严重,需要补充电解质液的量就越多。但人们观察到早期大量快速输入晶体液后有时并未获得理想效果。在本组患者的治疗中我们兼顾抗休克、维持有效的循环血量及抗肺水肿、预防ARDS两个方面。我们认为应根据血压、平均动脉压、脉搏、意识、尿量及血红蛋白和血细胞比容变化判断血容量的丢失程度。根据1 h内输入液体500 ml后中心静脉压(central venous pressure,CVP)的变化判定补液速度和补液量,如CVP上升>5 cm H2O(1 cm H2O=0.098 kPa)、血压不回升、心率不减慢,提示心肺功能不佳,肺挫伤较重,应限制输液;如CVP轻度上升或不上升,血压回升,心率减慢,提示心肺功能良好,肺挫伤较轻,可继续输液。监测的重点应是维持重要脏器的临界灌注压,而不必刻意追求“正常的血压”[4]。对重症胸部创伤的患者,尤其是伴有出血者,我们主张控制补液,不主张早期快速地给予大量液体,避免其有害作用,而且给予适量的晶、胶体溶液维持机体的基本需求,维持一定的组织灌注压,从而减轻肺水肿,降低ARDS的发生率。
[参考文献]
1 何鹏.重症胸部创伤救治.北京:人民军医出版社,2002,11-12.
2 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急性肺损伤/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的诊断标准(草案).中华结核和呼吸杂志,2000,23:203.
3 Scuhyfa MR,Terrg PC,Elliot CG,et al.The adult respiratory distress syndrome:a report of survival and modifying factors.Chest,1992,101:1074-1079.
4 江学成.失血性休克复苏的争议――充分-限制性液体复苏与复温-低温复苏.中国危重病急救医学,2001,13:327-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