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郭外伤的急诊美容修复分析
发表时间:2014-01-23 浏览次数:851次
大多患者出现耳郭残缺现象主要是由于人、动物带来的刀伤、咬伤及车祸等。为充分了解急诊美容修复对不同患者伤情的治疗效果,特选择42例患者,对其不同伤情采取不同的治疗方法,如直接缝合法、“Z”字成形法、耳郭复合组织瓣移植法及耳后旋转皮瓣法等,疗效显著,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选择我院2011年2月~2013年1月42例患者,男 31例,女11例,年龄7~46岁,平均(26.25±0.13)岁。所选患者中左耳受伤19例,右耳受伤23例;狗咬伤4例,人咬伤5例,车祸伤23例,刀砍伤10例;11患者耳郭上1/3处缺损,13例患者耳郭中1/3处缺损,14例患者耳郭下1/3处缺损,6例患者耳郭部分缺损。依据患者耳郭缺损面积形状、大小、部位等特点,分别采取不同的手术方法。 1.2 手术方法:创面用生理盐水加双氧水对其进行反复冲洗,对坏死组织进行彻底地清创去除直至创缘处出血为止[1]。采用生理盐水及双氧水再次对其进行冲洗,之后用庆大霉素纱布对创面湿敷10~15 min。动物和人咬伤的伤口整齐没有皮肤撕裂,且耳软骨没有损伤的可一期修复;若创面缺损较大的,应先对伤口进行清创以防其感染,之后待二期修复,在这一过程中对患者正规注射狂犬疫苗;对车祸或刀伤导致的伤口,应依据创面缺损状况、污染程度及周围组织受损情况等采用不同的修复方法。术前及术后应使用抗生素,避免出现感染现象。 1.2.1 直接缝合法:患者耳郭缺损面积≤0.5 cm×1.0 cm,创缘为整齐刀伤,且患者耳软骨断裂缺损面积≤0.5 cm2。对患者耳郭缺损缘修整成上宽下窄的三角形,对损伤处两侧皮肤进行游离,从而让耳软骨暴露,采取对立缝合的方式,将软骨局部固定后妥善包扎。 1.2.2 “Z”字成形法:患者耳郭缺损面积超过耳软骨的缺损,且皮肤创缘呈不规则形状;或者是患者耳软骨没有缺损,耳郭皮肤缺损不可以对其直接实施拉拢缝合,应该修整患者创缘,固定耳软骨对其进行对位缝合,在皮肤缺损处使用“Z”字成形交叉缝合的方法修复缺损,之后对局部加压进行包扎[2]。 1.2.3 耳郭复合组织瓣法:患者耳郭缺损缘处较整齐,且皮肤缺损同耳软骨相一致,其缺损面积超过0.5 cm×1.0 cm,此时,取健侧耳郭的同等面积,采用复合组织瓣法对残缺处进行移植治疗,之后对健耳直接实施拉拢缝合。 1.2.4 耳后局部旋转皮瓣法:患者耳郭外伤后的缺损面积较大,通过上述修复方法无法进行修复。依据患者缺损面积大小,对其耳后进行顺型皮瓣,其长宽之比不大于1:4[3]。掀起患者皮瓣旋转覆盖耳郭缺损区,在其皮瓣下安置橡皮引流片,固定局部进行妥善包扎。
2 结果
本次选取的患者残缺部位经美容修复均较满意,其中有6例患者出现皮瓣远端坏死症状,经过理疗后痊愈。有21例患者的伤口在Ⅰ期愈合。患者出院后进行4~13个月的随访,患者耳郭外形良好。
3 讨论
3.1 直接缝合法:耳郭缺损面积较小,皮肤拉拢缝合,耳外形没有畸形现象,大小同健耳没有差异,修复方法操作方便、简单,效果好。这种修复方式主要针对刀伤。 3.2 “Z”字成形法:耳软骨没有缺损或面积较小,对其进行固定对位缝合,耳郭没有畸形现象;皮肤缺损不能直接实施拉拢缝合的,游离皮肤,通过“Z”字成形法交叉缝合修复。不需另取材料,降低手术创伤,减少患者自身痛苦,节俭费用。 3.3 耳郭复合组织瓣移植法:耳软骨同皮肤缺损相一致,或者是耳软骨缺损面积超过0.5 cm2,创伤周围组织没有挫伤或者有较轻的挫伤但没有血运障碍[4]。若侧耳没有损伤,这种修复法简单实用,效果好。若缺损较大,应该切取健耳的复合组织,且移植于创口不易成活,对健耳拉拢缝合后易出现畸形现象,应慎重使用这种方法。需清创创面待二期进行修复。 3.4 耳后局部旋转皮瓣法:动物或人咬伤,车祸致伤,患者耳郭皮肤被完全撕脱,或者是挫伤较重,在对其进行清创后耳软骨缺损较大,有血运障碍,且形状不规则,以上方法不能对其进行修复,若患者不严重的可实施耳后局部旋转皮瓣法一期修复。若耳郭缺损面积超过耳郭面积的1/2,且创面污染程度较重,血运较差的患者不能使用这种修复方法[5]。应暂时清创创面待二期修复。
4 参考文献
[1] 崔新华,王启荣,韩 飞,等.耳郭外伤163例[J].山东大学耳鼻喉眼学报,2010,24(2):24.
[2] 赵 彧,亓 晶,侯严可.耳郭外伤的急诊整形修复体会[J].山东大学耳鼻喉眼学报,2012,26(3):90.
[3] 罗 荣,张社德.耳郭外伤46例治疗体会[J].武警医学,2011,22(5) :428.
[4] 冯和同,万玉柱.耳郭外伤36例[J].山东大学耳鼻喉眼学报,2009, 16(1):1320.
[5] 李秀梅,宁学松.耳郭外伤整形手术的治疗体会[J].吉林医学,2010, 31(28):4982.
[收稿日期:2013-05-06 编校:朱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