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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病与性病学》

40%三氯醋酸治疗妊娠期尖锐湿疣疗效观察

发表时间:2010-04-20  浏览次数:579次

  作者:任小惠  作者单位:225500江苏省姜堰市皮肤病防治所

  【关键词】 三氯醋酸

  尖锐湿疣(Codylomata Aeuminata,CA)是由HPV引起的性传播疾病,发病率有逐年上升趋热,居我国性病发病率的第2位,且治愈后复发率较高,尤其是妊娠期CA患者的治疗更是一大难题,近2年来我所使用40%二氯醋酸(TCA)外用治疗妊娠期CA取得较满意疗效,现报告如下。

  1 临床资料

  1.1 一般资料 分治疗组和对照组,所有病例均为本所门诊确诊CA患者、醋酸白试验均阳性。所选病例单个疣体直径小于0.5cm,疣体团块小于1cm,疣体数目小于15个,临产及皮损较大阻塞产道者不列入观察范围,皮损分别位于外阴、肛周、尿道、宫颈及阴道穹隆部,其中3例行组织学检查可见凹空细胞,宫颈CA患者均做宫颈刮片排除高度分化不良的鳞状上皮内损害及原位鳞癌。治疗组25例,其中早期妊娠11例、中期妊期8例、晚期妊娠6例;对照组25例,早期妊娠12例、中期妊娠9例、晚期妊娠4例。

  1.2 治疗方法 治疗组予生理盐水清洁外阴、阴道及宫颈后以红霉素软膏涂于病损周围正常皮肤黏膜,在皮损处予40%TCA点涂,待其自然干燥,未发生反应的药液予苏打粉中和,每3d上药1次;对照组常规消毒,局部浸润麻醉,CO 2 激光碳化疣体,治疗范围超出病灶0.2cm,术后抗生素治疗,预防创面感染。

  1.3 疗效判定标准 治疗后1个月复查,皮损消退,创面完全愈合为治愈;有效为在原皮损处及周围无新发皮损,在非原发部位出现典型CA皮损,再予相同方法治疗痊愈;无效为在原发部位仍有新赘生物,醋酸白试验阳性。 2 结果 见表1。

  表1 两组治疗妊娠期CA疗效比较 (略)

  表1显示治疗组有效率84%,对照组有效率76%,经χ 2 检验P>0.05,差异无显著性。不良反应:治疗组仅两侧皮损处有轻微疼痛;对照组所有病例术后1~3d均有不同程度的创面疼痛,1例术后创面出血。

  3 讨论

  妊娠期CA具有相对的特殊性,由于孕期体内雌、孕激素水平较高,存在相对免疫缺陷,机体免疫力的下降以及阴道分泌物增多所致的慢性刺激和外阴部充血,为CA的生长提供了良好的培养基等因素,促成了妊娠期CA反复发作的根源,尤其是宫颈及穹隆部CA的患病率也由非孕期的56.2%上升至71.4%。而妊娠期宫颈CA、穹隆部CA行CO 2 激光治疗易致早产、流产及穿孔,且术后创面疼痛、渗出明显,创面愈合时间较长、创面易出血、局部温暖、湿润的环境更增加了CA复发的几率。而40%TCA局部外用。通过对蛋白的化学凝固作用破坏疣体,治 疗中不易出血、操作简单、价廉、无需麻醉、创伤小。尤其对宫颈、穹隆及尿道CA更不失为一种安全有效的治疗方法,治愈率较高,可供临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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