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涡轮钻在下领阻生齿拔除术中的应用
发表时间:2014-08-01 浏览次数:1179次
拔牙术是口腔治疗中最古老、最常见的手术,长期以来已形成一套传统的拔牙器械和方法但传统的拔牙器械常常需要用锤敲击辅助用力.来达到增隙拔牙的目的:由于震动性大,给病人造成极大地心理恐惧.并且常引发周边软、硬组织损伤及颖下领关节脱位等并发症,术后反应较重引起疼痛、肿胀、张口受限及颗领关节痛。近几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患者对治疗质量要求越来越高,微创技术的不断发展,辅用高速涡轮牙钻日渐受到国内学者的重视‘。为临床卜提供了一种安全、快捷的拔牙方法。我科采用高速涡轮机去冠法拔除下领阻生齿,取得满意效,现报告如下. 1材料与方法. 1.1资料我科收集2010年1月至今的病例.年龄18--}0岁,无全身性疾病,通过临床和X线检查诊断为下领阻生牙的患者180例。完全随机设计分为2组.实验组(高速涡轮机去冠组)90例,男}2例.女38例.平均年龄26.岁,对照组(传统拔牙器械组)9。例.男44例,女X16例,平均年龄21.4岁。2组病例性别、年龄、阻生牙的类型均为随机分组,并由同一主治医师实施拔牙手术.另一医师按设计进行评估分析。 1.2.1术前准备术前2周患牙均无冠周炎发生,步者在非月经期间,二组患者术前常规拍摄牙片分析ASK阻生齿机头,机头转速300000rimin.配用钨钢周专用车针,机头、车针用高温高压消毒1.2.2手术方法口腔常规手术消毒后,用2%利彗常规进行下领神经、舌神经及颊神经阻滞麻醉,再用k行局部浸润麻醉后.切开颊侧或远中龋瓣,充分暴露咫及覆盖骨组织;实验组采用高速涡轮钻(先用裂钻)去俘阻力.起初时车针与牙黯面小于60。的锐角,从颊侧向招力慢慢切割.随着车针的深人.车针与牙矜面的成角走大.直到大于90.将牙体阻力部分截断,然后顺着牙书向从近中颊侧挺松患牙分别用不同的牙钳拔出剩余白及牙根.并记录手术时间手术时间计算为自麻药生交牙开始.至手术结束后患者咬纱卷为止。对照组采用准冠法拔除阻生齿,有骨阻力者先用骨凿凿除覆盖阻生LL的骨组织,暴露患牙.再用劈冠法拔除阻生齿,记录于间2组术后均按常规搔刮拔牙创,使之充满新鲜血牙窝内部不放置任何药物.牙眼切开者给予缝合.牙柞位,纱卷压迫止血。常规应用抗生素,3d后随访。 2结果 180颗下颁阻生齿分别用高速涡轮钻去冠法和传统拔牙法,都顺利拔除.其中用高速涡轮钻去冠法拔牙,有1例患者引起拔牙后创伤感染及轻度张口受限外,剩余89例患者拔牙后疼痛均在3d内缓解.这与耿温琦所报道的基本一致川。2种阻生齿拔除法的手术时间和术后3d的反映对比两者有明显差异结果分别见表1、表2。 从表1、表2中可看出,高速涡轮钻拔除下领阻生齿的拔牙时间及术后并发症(出血、肿胀、张口受限、干槽症、颗领关节痛)的控制效果.明显强于传统拔牙法。 3讨论 阻生齿能否在短时间内顺利拔除,减少并发症的发生,缩短拔牙创愈合时间,其主要问题是要充分解除阻力,这是牙齿脱位的关键。阻生齿术后的并发症与手术创面、去骨量大小、手术时间及局部麻药物的应用有密切的关系。 传统的劈冠法,采用锤击增隙挺松法拔除下领近中低位阻生齿和水平阻生齿时,不仅掌握不好劈冠的角度和力度. 达不到理想的效果,会增加手术难度,也容易造成患者的恐J嗅感川.由于下领阻生齿形态多样,牙根变异大.创伤大,操作难度高,使手术延长,出血多,术野不清晰,拔除手术存在一定的风险;同时还会因术中不断地敲击、摇动.开口过大,时间过长,术后出现疼痛、面部肿胀、干槽症甚至开口受限,或颖下领关节疼痛,有时暴力还会导致牙槽骨或下颁领骨骨折。用骨凿去骨拔除下领阻生齿关节的不同损伤达13. 3300而用高速涡轮钻拔除的下领阻生齿下领关节无不良反应。同时大部分较复杂的下颁阻生齿的拔除可由同一位口腔医师完成。 用高速涡轮钻去骨拔除下领阻生齿.明显缩短了手术时间.90例患者顺利完成,手术平均缩短时间约12min左右,和文献报道缩短时间40%左右相似采用高速涡轮钻去骨拔除下领阻生齿切割力强。术前需了解阻力方向,大小,设计方案,并对器械和手术区域达到严密消毒,术中阻生齿周围放小纱块保护软组织瓣以防损伤。术后如切开翻瓣者进行切口缝合加压,口服搞生素90例下领阻生齿采用高速涡轮钻拔除的患者术后各种并发症的减少,伤口的愈合状况,都明显优于用传统劈冠法拔除术综上所述.用高速涡轮机拔除下领阻生齿容易掌握、安全、术后创作小、痛苦小、手术时间短,术后并发症少,易为广大口腔医生及患者所接受,在复杂的下领阻生齿拔除术中值得临床推广应用。 参考文献 黄洪章现代口腔领面外科学[M}.北京: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1,27一28程恩拌,马生洲,高速涡轮钻在下领阻生智齿拔除中的应用[J].医学理论与实践,2004,17(11),1304一1305. 荣昌.黎钢.马文涛,等.高速涡轮机去冠法在下领近中阻生智齿拔除中的临床应用[J].日腔领面外科杂志.2009,20(6),404一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