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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产科学》

妊娠期高血压性心脏病48例临床分析

发表时间:2011-09-07  浏览次数:396次

  作者:魏树林,冯丽亚,江平  作者单位:河北省石家庄市第三医院

  【关键词】 妊娠高血压 妊娠期高血压性心脏病

  妊娠期高血压性心脏病是妊娠高血压疾病的严重并发症,多发在妊娠晚期或产后,其病情凶险,是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早期诊断、处理,适时终止妊娠极为重要。本文对我院收治的妊娠期高血压性心脏病患者48例临床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我院1998年1月至2008年1月共收治妊娠期高血压性心脏病患者48例,符合诊断标准,在同期收治的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患者中发病率为5%(48/960)。孕妇年龄24~42岁;孕30~34周23例,35~37周20例,>37周5例;初产妇30例,经产妇18例。

  1.2 诊断标准 妊娠期高血压性心脏病诊断标准参照文献[1],既往无高血压,心脏病及肾病史。

  1.3 临床表现 48例均有程度不同的心力衰竭(心衰)发作,胸闷、呛咳、喘憋;夜间憋醒40例;端坐呼吸,咯粉红色泡沫痰36例;心率100~119次/min 28例;心率>120次/min 20例;肺底可闻及湿口罗音26例;心电图示低电压、ST段抬高、T波低平或倒置45例。超声心动图示不同程度心脏扩大、左室肥厚38例。

  1.4 治疗 在治疗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基础上,同时用酚妥拉明20~40 mg加入5%葡萄糖500 ml静脉滴注,每10~15分钟根据血压调整滴速,速尿20 mg静脉推注,4~6 h可重复,西地兰0.4 mg加入50%葡萄糖20 ml缓慢静脉推注,2~4 h重复给药0.2~0.4 mg,氧气吸入,半卧位,心衰控制后6~8 h及时终止妊娠,均采用硬膜外麻醉,心内科医生手术中监护,术后继续抗心衰治疗。

  2 结果

  2.1 发病情况 发病孕周 30~32周5例;33~34周18例;35~37周20例;>37周5例。心衰发作时间:32~34周11例;35~37周21例;>37周9例;产后6例。

  2.2 孕产妇结局 剖宫产46例,阴道分娩2例。阴道分娩后再度心衰,产后2 h抢救无效死亡1例,病死率2.08%,其余产后逐渐恢复,痊愈出院。

  2.3 48例孕妇分娩50名新生儿,早产儿39名;新生儿窒息10名,均为早产儿;早产儿死亡2例,体重分别为950 g、1 000 g。

  3 讨论

  3.1 早期诊断,早期处理妊娠期高血压性心脏病 本病多在重度妊娠高血压疾病的基础上发展而来,在发生心衰前,常有干咳且以夜间为著,易被误诊为上呼吸道感染或支气管炎而延误时机。贫血、低蛋白血症、严重水肿及不恰当的扩容是妊娠期高血压性心脏病的诱因。治疗妊娠期高血压性心脏病心衰首先应降低心脏前后负荷。酚妥拉明是α受体阻滞剂,可扩张冠状动脉,有较强的抗肾上腺素作用,可减慢心率,降低肺动脉高压,增加心排血量,是治疗的首选药物。经常规使用48例中46例效果满意,在扩血管并降压的基础上,利尿强心能进一步减轻心脏前后负荷,增强心肌收缩力,改善循环。妊娠期高血压性心衰治疗中应慎用硫酸镁,因为心衰常伴有肾功能损害,镁易蓄积,在一定程度上能抑制心肌收缩。

  3.2 产科处理及治疗中的注意事项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性心脏病最有效的治疗措施就是在积极治疗心衰的同时及时终止妊娠,方式选择剖宫产,因分娩增加心脏负担,容易发生或再次发生心衰,剖宫产应选择硬膜外麻醉,且麻醉药应少而有效,以防血压骤降[2]。术前及术后应用西地兰0.2~0.4 mg静脉注射,术前应用速尿20 mg静脉注射,以减轻心脏负担,术时术后补液需缓慢,术后每天补液量应限制在1 000 ml为宜。术后应用广谱抗生素以防感染。本文48例中46例行剖宫产,愈后良好,说明在积极控制心衰同时及时行剖宫产是治疗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性心脏病的有效手段。

  【参考文献】

  1 乐杰主编.妇产科学.第6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4.97104.

  2 曹泽毅主编.中华妇产科学.第1版.北京:人民卫生版社,1999.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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