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产儿缺陷病46例临床分析
发表时间:2011-07-07 浏览次数:375次
作者:王惠玲 作者单位:056105 河北邯郸,邯郸矿业集团总医院妇产科
【关键词】 围产儿指孕
围产儿指孕28周至产后7天的胎儿或新生儿。缺陷病指人类胚胎或胎儿在结构和功能方面先天性异常。本文对我院2年间产科围产儿缺陷病 46例进行回顾性分析和总结如下。
1 临床资料
1.1 一般资料 邯郸矿业集团总医院妇产科2年间收治的围产儿缺陷病孕产妇 46例,年龄23~35岁,中期妊娠 28例,晚期及产后诊断的18例。妊娠合并疾病7例。双胎妊娠3例。初产妇 32例,经产妇 14例。
1.2 缺陷类型 神经管畸形主要有:无脑儿、脑积水、脑畸形、脊柱裂、脑脊膜膨出等。面部畸形:唇腭裂、单耳缺如、双眼畸形。内脏畸形:右位心、内脏外翻、先心病、肠穿孔。其他:肋骨缺如、马蹄内翻足、锁肛、并指、多指、复合畸形、生殖器畸形。
1.3 诊断方法 (1)孕期根据三维、四维彩超探测,怀疑先心病行心脏超声检查。(2)产后围产儿由产科大夫和新生儿科大夫根据各项检查,肉眼观察,甚至尸检共同做出诊断。(3)对高危病例如缺陷史,不明原因死胎的,家族史的行染色体检查。
1.4 治疗措施 中期妊娠行羊膜腔内利凡诺尔引产术,均顺娩缺陷死胎,无误诊。晚期妊娠根据缺陷程度及家属、本人意见行阴道助产和手术。对合并重度妊高征、心脏病孕妇行手术。缺陷严重围产儿多在分娩过程中死亡或产后存活数日。可进行手术矫正的缺陷(如唇腭裂、多指、并指、单耳缺如、锁肛等)均行整形修复术。
围产儿缺陷病对妊娠和分娩均有极大的不良影响。首先,严重损害孕产妇的身心健康,甚至对下次怀孕产生恐惧心理。其次,对产科大夫医疗行为产生干扰,如:孕期未明确诊断的缺陷胎儿,分娩时均按健康胎儿处理,若出现胎儿缺氧等危及胎儿生命情况,被迫行手术,增加母体伤害。第三,发育缺陷,死胎超过3周易引起母体凝血机制障碍,致使产后大出血危及生命。因此,积极开展婚检及孕前咨询,孕期保健,遗传筛查等医疗项目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出生缺陷,减低围产儿死亡率,减轻家庭痛苦和负担,提高国民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