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临床药学的风险控制
发表时间:2012-12-10 浏览次数:1081次
作者 作者单位
吴晨帆 浙江省玉环县人民医院 317600
“药学服务”( Pharmaceutical services)的概念最初是由美国明尼苏达州大学药学院Helper教授和strand教授在20世纪90年代提出的,明确其内涵为药师直接、负责地向患者提供与用药有关的服务,以达到改善患者生命质量的效果与目的。
1 加强临床药学服务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是指通过适当设计的预防、控制并最小化风险暴露机会程序,确定、评价并处理潜在或现实风险的系统过程,包括及时确定和管理现实的风险,以保护医务人员、患者、公众等。风险管理的目的就是要保证病人安全,减少病人伤害或不满;防止人力、时间及财物的浪费;避免侵权责任追究及诉讼;避免产生不良公众形象;建立公众安全感,增强民心;提供更为清晰、合理的药学服务。医院应加强药师上岗前风险教育,学习风险控制理论,分析形势,明确任务,提高风险控制能力。
2 临床药学医疗风险的控制
临床药学服务中的医疗风险控制可分为组织风险控制和个人风险控制。组织风险控制是指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和药剂科及相关临床科室为临床药师营造良好而有利的大环境。个人风险控制是指临床药师在实际工作中对个人风险的防范和规避。
2.1 组织风险控制
2.1.1 药事委员会 药事委员会对临床药学服务的医疗风险控制发挥着全局性的决定作用。药事委员会是药事管理和药品管理的监督权力机构,也是对医院药事各项重要问题做出专门决定的专业技术组织。药事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医院的药事管理工作,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制定颁布全院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促进合理用药,规范化审批全院用药计划,使医院药品管理达到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要求。指导、检查全院合理用药,并把合理用药作为考核医生的一项内容。制订、颁布医院临床药物治疗指南、高风险药品的正确使用标准,在全院范围内推行,并监督、检查。组织评价药物的临床疗效及不良反应,提出淘汰品种意见。组织分析医院药物使用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本院药疗事故、严重用药差错和其它医疗用药的重大问题。
2.1.2 药剂科与相关临床科室 药剂科应与相关临床科室团结协作,建立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以减少差错或解决纠纷。为适应发展,不断地更新药物知识,应开展临床药学学术活动,举办药学进展、新药介绍、药物不良反应、药政管理等培训讲座,主办医院药讯。建立药品质量监督领导小组,协助药事委员会对全院使用的药品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处理涉及药品质量、工作质量的严重事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领导小组协助药事委员会,对全院用药中发生的不良反应进行监测、登记、存档,按规定上报各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并及时处理善后;合理用药领导小组协助药事委员会,对全院临床科室正确、合理使用药品进行指导,制定全院合理用药指导原则,运用药物经济学理论和方法监督、检查、分析全院药品使用动态,防止药物滥用和不合理使用。
2.2 个人风险控制
2.2.1 认真审核处方 准确调配药品 药师应按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包括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物,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其结果的判定;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剂量、用法;剂型与给药途径;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2.2.2 认真记录药历 药历具有法律意义,是药师临床工作的书面证明文件。药历应从药师首次接触病人时开始建立。建立药历时,药师要注意询问并记录患者的疾病状况、既往病史、用药史和药物变态反应史,尽可能了解病人长期的身体、家庭和经济状况。
2.2.3 履行告知义务 发药时应按药品说明书或处方医嘱,向患者或其家属进行相应的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尤其是对某些药物比较严重的不良反应或确系存在但又概率极低的副作用要告知患者或其家属。
2.2.4 做好沟通工作 减少纠纷发生 在药学服务中药师与患者进行沟通是有益的,也是必要的。我们在与患者的接触中,语言、表情、动作姿态,甚至医院的环境、诊室环境,无一不在向患者及其家人传达着某种信息,传达着我们的感情和态度。
3 结语
总之,临床药学服务中的风险控制措施应从组织风险和个人风险控制两方面下功夫。组织风险控制在宏观环境上建立并维护药学服务质量保障体系,从组织体系上为临床药师精确、高效的工作营造出良好而有利的环境。个人风险控制使临床药师在实际工作中加强对个人风险的防范和规避。组织风险管理是个人风险管理的基础,个人风险管理是组织风险管理在日常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在新的药学服务环境下,临床药学工作者必须不断加强职业风险控制,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在合理使用职责权利的情况下,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适应新需求,迎接新挑战,为医院临床药学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 侯连兵.试论我国临床药学的建设与发展[J].中国药事,2006,20(02):9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