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囊切除40例行硬膜外持续泵注与分次注药效果观察
发表时间:2012-12-27 浏览次数:1256次
作者 作者单位
许宇红 南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麻醉科,南通 226001
徐宝生 南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麻醉科,南通 226001
顾 毅 南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麻醉科,南通 226001
硬膜外麻醉为胆囊切除手术广泛应用的麻醉方式。目前采用的分次注药常可引起明显的血流动力学改变,对患者产生不良影响。近年来硬膜外持续输注局麻药已逐渐应用于临床,本方法旨在观察负荷剂量硬膜外持续输注用于胆囊切除手术的临床效应。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择期胆囊切除患者40例,ASAⅠ-Ⅱ级,年龄25~65岁,体重45~75kg,身高158~175cm,手术时间60~110min。随机分为两组,负荷剂量微量泵持续输注组(持续泵注组),和常规分次注药组(分次注药组),每组20例。
1.2 麻醉方法 术前30min肌注鲁米那0.1g、阿托品0.5mg。患者入室后监测ECG、BP、HR及SaO2。硬膜外穿刺选择T8-9间隙,向头端置管3.5㎝,用药均为0.2%丁卡因+1.6%利多卡因。持续泵注组硬膜外注入负荷剂量局麻药5ml;观察5分钟,无全脊麻征象后用微量注射泵以0.15~0.17ml·kg-1·h-1速度持续输注药物至手术结束,分次注药组初量10~15ml;间隔5~10分钟分次注完,每小时后追加5~8ml。
1.3 监测 (1)镇痛起效时间:持续泵注组负荷剂量后输注、分次注药组注药开始至麻醉平面相对固定所需时间;(2)最高麻醉平面:酒精棉签冷感觉法测试阻滞平面上界;(3)镇痛效果:分为4级;(4)运动阻滞程度:采用改良Bromage评分[1];(5)用药总量及BP、HR、SaO2。
1.4 统计学方法 数据以■±s表示,采用t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 果
年龄、体重、身高、手术时间两组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镇痛起效时间、麻醉平面、用药总量情况:持续泵注组镇痛起效时间11.23±1.81min,分次注药组为8.21±2.32min。镇痛起效时间持续泵注组较分次注药组明显延长(P<0.05),麻醉平面均为T4~T12,用药总量持续泵注组为12.62±1.85ml,分次注药组为15.21±1.98ml,用药总量持续泵注组明显少于分次注药组(P<0.01)。分次注药组麻醉后10、20、30minSBP、DBP较麻醉前明显下降(P<0.05)。与持续泵注组同期SBP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分次注药组HR在麻醉后10、20min较麻醉前明显增快(P<0.05),与持续泵注组同期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SaO2两组均大于96%~97%,差异无统计学意义。两组镇痛效果:持续泵注组1级16例,2级3例,3级1例。分次注药组1级16例,2级2例,3级2例。运动阻滞程度:持续泵注组1分2例,2分6例,3分12例。分次注药组1分2例,2分5例,3分13例。
3 讨 论
本研究结果显示,负荷剂量微量泵持续输注法用于胆囊切除硬膜外麻醉镇痛、运动阻滞效果可靠,用药量少,BP、HR、SaO2稳定。两组患者麻醉平面、镇痛效果和运动阻滞程度差异均无显著性,提示了负荷剂量微量泵注药可达到与分次注药相同的硬膜外麻醉效果。但持续输注比分次注射能使血药浓度恒定,从而避免发生注药时产生过量的药效和血流动力学改变,而再次注射前又出现药效不够的可能性。两组麻醉中BP波动差异有统计学意义。持续泵注组麻醉中BP稳定,较术前无明显变化,原因可能是持续输注药物使血药浓度逐渐上升,并维持稳定的阻滞平面,机体有足够的时间调动循环系统的代偿功能,保持BP、HR稳定。分次注药组麻醉后10、20和30分钟BP明显下降,10、20分钟HR增快,可能与分次给药后产生较高浓度,造成较深的植物神经阻滞和交感神经阻滞作用有关[2]。持续泵注组镇痛起效时间较分次注药组延长,但短于无负荷剂量持续泵注[3]。本研究在负荷剂量后以恒定速度输入药液,难以在较短时间达到有效浓度,原因是给药物负荷剂量后,输注开始到建立稳定的有效药物浓度需要一定时间。因此可否用较大的初始输注速率或输注前再增加负荷剂量,以缩短起效时间,达到所需麻醉水平[4],还需进一步研究观察。
【参考文献】
[1] 张 卫,马民玉,马君志,等.持续注药法与间断注药法硬膜外阻滞用于老年肿瘤病人的临床研究[J].中华麻醉学杂志,2001,21(1):54-55.
[2] 庄心良,曾因明,陈伯銮主编.现代麻醉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3:1077.
[3] 赵新艳,赵清林,宋俊杰,等. 持续泵注法用于妇科硬膜外麻醉的临床观察[J].临床麻醉学杂志,2005,21(11):767-768.
[4] 翟 东,李宜淮.负荷剂量在机械泵硬膜外镇痛中的使用及观察[J].临床麻醉学杂志,2003,19(5):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