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生期感染性疾病的临床治疗
发表时间:2012-12-25 浏览次数:951次
作者 作者单位
陆晓岩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妇幼医院,154600
王海燕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妇幼医院,154600
临床资料
一般资料 2005年12月~2009年12月 , 对6053例住院分娩产妇中确诊的围生期感染病例396例产妇进行产前筛查,并对其健康需求进行调查,年龄23~35岁,平均年龄27岁,职业各异,文化程度从小学到大学不等。396例围生期感染的患者,妊娠期风疹病毒感染286例;妊娠合并生殖器疱疹58例;妊娠期巨细胞病毒感染25例;妊娠期弓形虫病27例。经过治疗均有不同程度的好转,其中痊愈252例,占63.6%;好转135例,占34%;9例合并其他疾病,治疗效果不明显。现将临床治疗方案报告如下。
2 妊娠期风疹病毒感染
2.1 临床特征
孕妇新近风疹病毒流行病学接触史。典型症状和体征。但25%的风疹感染者可有病毒血症,而无明显临床表现。胎儿畸形,胎儿生长受限等。
2.2 血清学检查 感染风疹病毒后,在临床症状出现前1周就有病毒血症。特异性抗体IgM在出疹后1~2周即病毒血症3~4周达高峰,并持续到出疹后4周。特异性抗体的迅速反应使血清诊断困难,除非在出疹后数日内取血。如用敏感性强的RIA检测,风疹抗体可持续1年。因此不能单凭免疫球蛋白做诊断。
2.3 先天性风疹 在出生后头几周,可从患儿鼻咽排泄物或尿中分离出病毒,尿巾病毒可迟至出生后12个月仍然阳性。新生儿脐血或血液中出现IgM风疹抗体,提示先天性风疹感染。出生后3~6个月仍可出现IgM抗体阳性。在出生后6个月~3岁血清中存在IgM风疹抗体,可作为先天f生感染的回顾性证据。
2.4治疗方案及原则
2.4.1 孕前风疹疫苗接种 风疹血清IgG阴性的妇女,孕前都应进行免疫。
2.4.2 妊娠期 早孕期在确诊孕妇患风疹后应劝告其做治疗性流产。中晚孕期感染风疹病毒,继续妊娠者需先排除胎儿畸形,无胎儿畸彤者按产科常规处理。
2.4.3 先天性风疹 出现充血性心力衰竭时可用洋地黄治疗,由于血小板减少而出血时输新鲜血或血小板。给先天性风疹患儿注射丙种免疫球蛋白的价值有限。
虽然乳汁中能测出病毒,但未见因喂母乳感染患儿者。
3 妊娠合并生殖器疱疹
妊娠期HSV母婴传播途径有:①血行经胎盘传播;②上行经羊膜腔传播;③分娩经产道传播。
3.1 临床特征
孕妇有近期生殖器疱疹病毒接触史。典型症状和体征。
3.2 血清学检查 测定特异性疱疹病毒IgM抗体,可确诊疱疹病毒感染。感染后约1~2周产生疱疹病毒IgM抗体,可做出近期感染的诊断。该抗体于感染后8周即无法测出。新生儿感染后2~4周血清中出现特异性IgM抗体,该抗体可于感染后持续存在数月。
3.3治疗方案及原则
3.3.1 妊娠期处理
原发性生殖器疱疹对胎儿危害大,早孕期应终止妊娠。孕晚期生殖器疱疹感染,如孕母HSV IgG抗体未充分产生,对胎儿可能有危险。如母体已产生特异性抗体,则新生儿感染的危险度很低。复发性生殖器疱疹因无病毒血症,一般不感染胎儿。对新生儿有无感染,取决于分娩时生殖器有无病灶。生殖器有病灶史者,新生儿HSV感染率为2.7%;生殖器无病灶史者,新生儿感染率亦为3%。总感染率低于1%~4%。不做羊膜腔穿刺以除外胎儿宫内感染。
妊28周后生殖器可见病灶时,可做病毒培养,但不实用。
3.3.2 分娩期处理
生殖器无病灶者可阴道分娩。剖宫产不能预防新生儿HSV感染,但尽量在临产或破膜前实施,故孕妇HSV感染不是剖宫产的指征。如生殖器有病灶,行剖宫产可能降低新生儿的HSV感染。新生儿生后尽量与其他婴儿隔离。
3.3.3 药物治疗 主要用抗病毒药物阿昔洛韦(无环鸟苷)治疗。阿昔洛韦属孕期C类药,故可应用。
原发性感染:阿昔洛韦400mg口服,每日3次,连续7~10天;或200mg口服,5次/日,连续7~10天。
复发性感染:阿昔洛韦400mg口服,每日3次,连续5天,或200mg口服,5次/日,连续5天,应在病灶出现24小时之内应用。
局部治疗:2%甲紫溶液涂抹;有继发性感染使用红霉素软膏涂抹。
3.3.4 新生儿HSV感染
在所有分娩中,新生儿HSV感染率为0.0l%~0.04%,其中来自 HSV-Ⅱ型占75%,HSV-I型占25%。孕妇原发性HSV感染,其阴道分娩的新生儿感染率为50%,其中有60%死亡,存活者中50%有后遗症。复发性HSV感染的新生儿感染率低于49/6。新生儿HSV感染还可通过与其母亲及医务人员密切接触而获得。新生儿疱疹的治疗:阿昔洛韦30~60mg/(kg·d),连续10~21天。
4 妊娠期巨细胞病毒感染
4.1 临床特征 孕妇往往无症状,但尿中可找到巨细胞病毒。
4.2 病原学和血清学检查
病毒检测:妊娠期可取孕妇绒毛、羊水及脐血,分娩后取胎盘、胎儿尸体或新生儿尿沉渣及咽拭子做病毒检测。
血清学检查:由于孕妇CMV携带者也可产生抗体,血清CMV IgM阳性诊断活动性感染并非完全可靠。即使母血清CMV IgM阳性,也不能确定胎儿是否感染,因CMV IgM可在母体存在很长时间。由于IgM不能从母体经胎盘传给胎儿,若从新生儿血清中检出CMV IgM抗体,常提示胎儿已于宫内发生CMV感染。
4.3治疗方案及原则
4.3.1 妊娠前 鉴于对CMV感染无疫苗预防,亦无特殊治疗。对计划妊娠的育龄妇女可行CMV抗体检查,如CMV活动感染者暂避孕,待CMV IgM转阴性后方可妊娠。
4.3.2 妊娠期 由于胎儿感染取决于入侵病毒的量以及来自母体IgG的保护作用,孕期母体CMV的原发性感染比继发性感染所造成的损害更为严重。如 CMV血清抗体阴性者,早孕期一旦发现血清学抗体转阳应终止妊娠;中孕期可做羊水及脐血检测;与孕妇及其亲属商谈是否终止妊娠;晚孕期则可酌情处理,应排除胎儿畸形,密切监测胎儿生长状况。
4.3.3 分娩期 由于新生儿的免疫功能尚未成熟,故应作为保护对象。足月孕妇宫颈分离出CMV者,虽行剖宫产终止妊娠,理论上可以减少经阴道分娩导致新生儿感染的几率,但若胎儿在宫内已感染,则剖宫产亦难使胎儿幸免。
4.3.4 对新生儿期母乳中检出CMV者,应采用人工喂养。
4.3.5 早孕期CMV抗体血清学筛查鉴于CMV无有效治疗,无疫苗可以预防,先天性CMV的感染率低,血清学诊断CMV活动性感染不完全可靠,即没有准确的预示性,要将所有婴儿中1 %~2%的排CMV者检出,将是昂贵而不现实的。
5 妊娠期弓形虫病
5.1 临床特征 孕妇有症状、体征或猫接触史。
5.2 病原学和血清学检查
病原检测:取孕妇血液、绒毛活检、羊水及胎儿脐血标本。应用核酸杂交、聚合酶链反应等方法检测病原。血清学检查:母血清弓形虫IgM抗体阳性表示近期感染。因1gM抗体可持续4~8个月以上,需连续观察滴度有无升高,以示近期感染。如取血清两次间隔适当时间,同时测IgG抗体,而后者较前升高在l:512以上,也说明近期感染。但在处理前,仍需靠病原检测与B超来确诊胎儿感染。
5.3 治疗方案及原则
中孕期感染则需视病情决定,应做系统B超等检查以排除胎儿畸形。对无胎儿畸形者按产科常规处理,在条件较好的综合医院分娩。妊娠期间患弓形虫病应予螺旋霉素及时治疗。孕20周以后,可予乙胺嘧啶及磺胺嘧啶合用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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