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非瓣膜病心房颤动血栓栓塞危险评分的意见
发表时间:2014-12-19 浏览次数:1104次
朱俊,胡大一.关于我国非瓣膜病心房颤动血栓栓塞危险评分的意见[J].中华心血管病杂志,2013,41(3):181-182.
心血管 心房颤动
朱俊[1] 胡大一[2]
100037,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阜外心血管病医院急重症中心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心内科
2013
181-182.
知网,万方
自2010年欧洲心脏病学学会(ESC)公布心房颤动(房颤)指南后,对非瓣膜病房颤患者的血栓栓塞危险有了两个评分系统,即传统的CHADS2评分和欧洲指南推荐的CHA2DS2-VASC评分[1].后者问世后,在我国就一直存在到底使用哪一种的争论.多数意见认为,由于CHADS2[为充血性心力衰竭(congestive heart failure)、高血压(hypertension)、年龄(age)、糖尿病(diabetes mellitus)、卒中或短暂性脑缺血(stroke/TIA)首字母缩写]评分简单易行,对我国现阶段比较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