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幸福感在贫困大学生自杀态度与生命意义感中的中介作用
发表时间:2014-06-20 浏览次数:1357次
谢杏利,邹兵.主观幸福感在贫困大学生自杀态度与生命意义感中的中介作用[J].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医学版)2013, 33(1).78-83
贫困大学生 自杀态度 生命意义感 主观幸福感
谢杏利[1],邹兵[2]
蚌埠医学院临床医学一系,蚌埠,233030
2013
78-83
知网,万方
目的 了解贫困大学生自杀态度与生命意义感的关系,探讨主观幸福感在自杀态度形成中的中介作用.方法 采用随机分层的方法,对5所高校的1 100名在校大学生进行自杀态度与生命意义感的调查,分别采用自杀态度问卷(QSA)、生命意义感问卷(MLQ)、生活目的量表(PIL)和幸福感指数量表(IWB)为检测工具,分析贫困大学生自杀态度及其相关因素.构建结构方程模型分析主观幸福感在生命意义感对自杀态度影响中的中介作用.结果 共回收有效问卷1 038份,有效率94.4%;其中贫困生316名,非贫困生722名.贫困大学生的主观幸福感、对自杀者的态度和生活感受得分均显著低于非贫困大学生(P<0.05).贫困大学生中,女生对自杀者家属态度的得分显著高于男生(P<0.05);但男生寻求意义感、生活目标和自主感的得分显著高于女生(P<0.05).贫困大学生自杀态度与生命意义感和主观幸福感密切相关(P <0.05,P<0.01).主观幸福感在生命意义感对自杀态度的影响中发挥中介作用.结论 生命意义感和主观幸福感是影响贫困大学生自杀态度的重要因素,高校应开展有针对性的生命教育进行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