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精神医学鉴定94例性受害案例分析
发表时间:2012-03-20 浏览次数:528次
作者:童庆好,方昌存,王启军 作者单位:(安徽•六安)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
【摘要】 目的 探讨女性精神病患者性受害者的疾病种类、精神状态及性防卫能力等因素,为更好地防范此类案件的发生提供依据。 方法 采用自制调查表对94例女性精神病患者性受害鉴定案例资料进行分析。 结果 女性受性侵害司法精神病鉴定案例中以精神发育迟滞患者为多见(69.15%),其次为精神分裂症(14.89%)、癫痫及癫痫所致精神障碍(7.45%)等。59.58%性防卫能力丧失,32.98%性防卫能力削弱,而具有性防卫能力者仅占6.38%。在所有案例中,罪犯多数为受害人所熟悉的人,且多发生在受害人或罪犯家里,犯罪分子常采用食物诱惑或以言语威胁为手段,表明女性精神病患者性受害与其性防卫能力丧失或削弱有关。 结论 女性精神病患者性防卫能力多丧失或削弱,犯罪分子常以她们作为性侵害目标,为更好的保护这一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应在司法部门加大打击犯罪力度的同时,社会及其家属还要加强对女性精神病患者的性教育及监护治疗。
【关键词】 精神病,性防卫能力,司法鉴定
【Abstract】 Objective To explore the disease category,mental status and sexual defencecapacity etc. of female psychotics of sexual injure to provide bases for guarding against occurrences of the cases preferably.Methods Surveys were conducted with the Selfmade Questionnaire(SQ) in 94 sexinjure cases. Results Among them, patients with mental retardation were the most(69.15%), then schizophrenia(14.89%),epilepsy and mental disorders due to epilepsy(7.45%) and so on. 59.58% of them lost sexual defensecapacity, 32.98% weakened, only 6.38% had. Criminals were mostly victims’ acquaintances, most of the cases occurred at the homes of victims or of criminal suspects and effenders’ tricks were food temptation or speech threat, which showed that sex injures of female psychotics were related to lost or weakened sexual defencecapacity. Conclusion Sexual defencecapacities of female psychotics are mostly lost or weakened and target of sex assault; in order to safeguard the legal rights of the disadvantaged groups, sex education and guardianship treatment should be enhanced by society and family at the same time of attacking crime.
【Keywords】 Psychosis; sexual defencecapacity; judicial identification
在司法精神医学鉴定中,由于性别角色差异,男女被鉴定者之间存在着不同和不可比性。但从总体上讲,男性以攻击性案件为主,而完全责任能力评定率却很低,对其应重点实施监管和加强防范为主;女性则以性受害案件为主,其中又以精神发育迟滞为主要群体,对其应以实施监护和加强保护为主[1]。性防卫能力丧失和削弱很容易导致女性精神病患者被罪犯强奸,而且长期不被发现。为防范此类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女性精神病患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对六安地区司法精神医学鉴定中涉及女性性受害案件进行了调查,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样本选自1998年1月~2006年3月在六安地区司法精神医学鉴定委员会和六安高诚司法鉴定所鉴定的涉及女性受害案例。共98例,4例为幼女未列入调查,入选调查94例。年龄15 a~70 a,平均28.7 a,其中15 a~35 a 68例(72.34%),36 a~55 a 18例(19.15%),>55 a 7例(7.45%),年龄不详1例(1.06%);已婚47例(50.00%),未婚41例(43.62%),离婚1例(1.06%),丧偶3例(3.19%),婚姻状况不详2例(2.13%);文盲55例(58.51%),小学文化30例(31.91%),初中以上文化8例(8.51%),文化程度不详1例(1.06%);强奸87例(92.55%),强奸未遂4例(4.26%),拐卖并强奸2例(2.13%),猥亵1例(1.06%),其中强奸并致怀孕6例(6.38%)。
1.2 方法
对入组案例采用自制调查表进行调查。内容包括:发案时受害人的精神状态,性防卫能力情况、所患疾病的种类、受害人与罪犯的熟悉程度、案发地点、作案手段等因素。对上述调查结果进行整理分析。
2 结果
2.1 精神疾病种类与案例之间关系
在所有案例中,精神发育迟滞65例(69.15%),精神分裂症14例(14.89%),癫痫及癫痫所致精神障碍7例(7.45%),老年性精神障碍1例(1.06%),脑梗塞所致精神障碍1例(1.06%),脑外伤后遗智力低下1例(1.06%),神经症1例(1.06%),急性酒精中毒1例(1.06%),无精神病3例(3.19%)。以精神发育迟滞者为最多见,其次为精神分裂症和癫痫及癫痫所致精神障碍。表明此类患者性防卫能力较差,更易受到性侵害。
2.2 疾病的种类与性防卫能力之间关系,见表1。表1 疾病种类与性防卫能力之间关系(略)
表1显示,在所有案例中,59.58%性防卫能力丧失,32.98%性防卫能力削弱,而具有性防卫能力者仅占6.38%,这其中含3.19%的无精神病者,另有1例系被罪犯用酒灌醉后而实施强奸的,仅作出诊断未作性防卫能力评定。表明多数女性精神病患者性防卫能力丧失或削弱,而罪犯选择这类患者作案也更易达到犯罪目的。
2.3 受害人性受害次数
受1人1次性侵害63例(67.02%),受1人2次性侵害6例(6.38%),受1人≥3次性侵害23例(24.47%),次数最多的1例受性侵害长达10年才致案发;受数人轮奸2例(2.13%)。表明女性精神病患者多次受性侵害的案例发生率高,与正常性受害有很大的不同。
2.4 罪犯与受害人关系
罪犯是受害人同村或邻居者81例(86.17%),是受害人亲属者3例(3.19%),是受害人教师者1例(1.06%),是陌生人者9例(9.57%)。表明罪犯绝大多数与受害人认识,这一方面反映了罪犯了解受害者的缺陷,把她们作为犯罪目标容易达到目的,另一方面也使受害者放松警惕,且多数患者性防卫能力丧失或削弱,这也给罪犯以可乘之机,从而导致案件的发生。
2.5 案发地点
发生在受害人家里38例(40.43%),发生在罪犯家里38例(40.43%),在路边野外发生16例(17.02%),在学校和旅社发生各1例(均占1.06%)。此外调查还发现罪犯通过食物诱骗作案者12例(12.77%),用言语恐吓威胁作案者31例(32.98%),乘受害人到其家中玩耍作案者5例(5.32%),用暴力方式作案者26例(27.66%),通过其他方式作案者20例(21.28%)。提示女性精神病患者受性侵害多发生在患者家中或被骗到罪犯家中,罪犯往往通过食物诱惑或言语恐吓威胁等手段达到犯罪目的,而大多数受害人对此持无所谓态度。
3 讨论
本资料显示,女性受性侵害司法精神病鉴定案例中以精神发育迟滞患者为多见(69.15%),其次为精神分裂症(14.89%)、癫痫及癫痫所致精神障碍(7.45%)等。59.58%性防卫能力丧失,32.98%性防卫能力削弱,而具有性防卫能力者仅占6.38%。提示精神发育迟滞患者由于智力低下,人格发育不成熟以及本能意向控制差等而易受到不法分子的诱惑和利用[2],更易受到性侵害。大多数受害者在罪犯的哄骗下与罪犯发生性关系,事后不能主动报案,案件多数是在女性精神病患者怀孕后被其家属察觉或在患者不自觉情况下说出来的[3]。这类患者大多文化素质低,法律道德观念薄弱[4]。本资料中年龄分布大部分处青壮年期,性生理欲望亢进,这样容易被罪犯所利用,且她们性防卫能力丧失或削弱,即使受到性侵害也显得无所谓,从而使罪犯长期逍遥法外,这从资料中为数不少的案例长期多次受到性侵害而达到体现[5]。
为保护这一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除了加大对此类案件的打击力度外,作为她们的监护人必须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注意保护好患者,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给她们必要的性教育和法制教育,对于一些重性精神病患者以及年老体弱的精神病患者要积极治疗,加强监护。同时要号召全社会尊重关爱精神病患者,保护弱势群体,切实维护广大精神病妇女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张俊,周朝当.司法精神医学鉴定中的性别差异[J].临床精神医学杂志,2001,6:350
[2]马世民.精神疾病的司法鉴定[M].上海:上海医科大学出版社,1998:358
[3]郑瞻培.司法精神医学基础[M].上海:上海医科大学出版社,1997:38
[4]李神赐,齐咏华,徐雪云,等.对105例司法鉴定者的性自我防卫能力的分析[J].上海精神医学,2006,18(5):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