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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科学其他》

切开复位DHS内固定术治疗股骨粗隆间骨折

发表时间:2010-04-01  浏览次数:400次

  作者:杨明贵   摘要:  应用切开复位DHS内固定治疗股骨粗隆间骨折18例。经3~12个月随访,疗效满意。

  关键词: 股骨粗隆间骨折; 内固定

  临床资料

  1  一般资料  本组18例,男性10例,女性8例; 年龄46~88岁,平均67岁。受伤部位: 左侧股骨粗隆间骨折7例,右侧11例。按AO长管状骨骨折的分类方法,A1型8例,A2型6例,A3型4例。合并糖尿病2例,高血压6例,有脑血管病史4例。

  2  手术方法  选用硬膜外麻醉。切开并剥离附着于粗隆基底前关节囊,暴露骨折线,均发现有明显错位,牵引患肢复位,观察对位满意后用2根直径2.5mm、长400mm的克氏针插入股骨颈基底上下缘作标记。粗隆顶点远端2cm处钻孔,用130°股骨颈颈干角定位器置于股骨外侧,打入1根直径2.5mm、长400mm的克氏针为导针,深度以术前测量股骨颈长度参考,去除角度定位器,扩孔和攻丝,置DHS加压螺钉,拔出导针,DHS钢板置于股骨的外侧,分别上入皮质骨螺钉。对于有小粗隆骨折移位或粗隆部骨碎块移位的添加钢丝捆绑固定,固定完毕后,屈曲旋转髋关节活动基本正常,确定DHS加压钉未打入关节内,关闭切口。手术时间60~90分钟,术中出血约300~400ml,输血200~400ml。

  3  术后治疗及功能锻炼  术后第2天嘱病人坐起,加强下肢肌力锻炼,第4天起被动适量屈髋、屈膝活动。A1、A2型骨折无严重骨质疏松者,1周后可床上移动,2周床边坐,3周借助拐杖患肢不负重行走练习。对于A3型或粉碎性骨折伴有骨质疏松者,一般在2周开始关节训练,4周后床边活动和离床站立; 8周后根据X片骨折愈合情况,有骨痂形成及骨折线模糊者行离床站立及扶拐负重行走锻炼。

  4  结果  随访3~12个月,平均7.5个月。出院时伤口均Ⅰ期愈合。髋关节屈曲70°、膝关节屈曲90°者16例,达89%。2个月后复诊时无痛站立15例,无痛行走14例。X线片复查: 18例骨折位置与手术复位时相同,钉板无滑动; 半年复诊12例,均已去拐,患肢负重良好,行走轻度跛行。

  讨论

  DHS内固定手术适用于各型粗隆间骨折,还可用于股骨颈基底骨折等。粗隆间骨折多发生在老年人,以往多采取保守疗法,2~3个月的卧床牵引治疗,部分病人可康复。如果一旦出现并发症,如褥疮、肺病感染、泌尿系感染、便泌等,处理相当困难,预后较差,严重者还可危及生命。因此,有报道粗隆间骨折的非手术治疗比手术治疗死亡率高4~5倍,从这个意义上考虑,粗隆间骨折在无严重心脑血管疾病的情况下均应积极手术治疗,尽早使病人离床活动,减少并发症,恢复患肢功能,提高生存质量。

  术后功能训练是提高手术疗效的重要手段,切开复位DHS内固定术治疗股骨粗隆间骨折的目的在于使患者早期下床活动。在坚强固定的基础上,下肢的肌力训练和髋、膝、踝关节锻炼是成功恢复的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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