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梗死超早期尿激酶静脉溶栓治疗体会(附80例分析)
发表时间:2011-09-06 浏览次数:401次
作者:再娜里汗,马军 作者单位:新疆塔城,塔城市人民医院内科
【关键词】 脑梗死超早期 尿激酶静脉溶栓治疗
急性缺血性脑血管病起病12 h内,脑血管造影发现70%~80%的病人,在出现症状的区域内,脑血管有血栓性或狭窄性病变[1]。所以在脑梗死的急性期,用能溶解血栓及栓子的药物,使阻塞的血管再通,从而挽救缺血的脑组织,是近年达成的共识。我们于2002~2008年对超早期脑梗死80例进行了溶栓治疗,取得了很好疗效。现分析总结如下。
1临床资料
1.1一般资料80例中男44例,女36例,年龄最小的42岁,最大的78岁,平均年龄60岁,颈内动脉系统梗死60例,椎基底动脉系统20例,均符合以下标准:(1)发病6 h以内,脑CT排除颅内出血;(2)无明显的意识障碍(椎基底动脉系统的可有意识障碍);(3)瘫侧肢体肌力0~Ⅲ级;年龄小于80岁;(5)无活动性出血或出血倾向;(6)无活动性消化性溃疡;(7)血小板及出凝血时间正常;(8)患者或家属同意。
1.2治疗方法入院后经选择符合上述标准的病例,立即给以静脉滴注低分子右旋糖酐250 ml,同时检查血小板及出凝血时间,若均正常,签知情同意书后立即给以尿激酶100~150万u,加入150 ml生理盐水中于30 min内滴入,其他常规治疗不变。
1.3疗效判定(1)基本恢复:症状、体征基本消失,可以下地行走,生活自理。(2)显著好转:主要症状和体征明显好转,瘫痪肢体肌力提高2级以上。(2)好转:瘫痪肢体肌力提高1级或失语等症状明显好转。(4)无变化:用药后症状、体征无明显变化。
1.4治疗结果基本恢复24例,显著好转24例,好转24例,无变化8例,其中无效的8例中有2例椎基底动脉系统均死亡。总有效率90.0%,明显好于单纯常规治疗组。
2讨论
尿激酶的应用已近30年,早期的应用由于病例选择不明确,缺乏合适的剂量,出血发生率高,效果并不乐观。近年来随着诊断方法的进展和较前用药剂量及用法的合理,使出血的发生率下降,其应用又渐趋广泛。脑动脉闭塞后,供血中心区的脑组织在1 h坏死,而其周边的缺血半影区则3~4 h才会出现缺血性脑损伤,要使缺血梗死灶中心的脑细胞不发生坏死,只有在此以前及早恢复脑循环,使缺血的脑组织重新得到血供,而此后则属于抢救“缺血半影区”。目前,普遍接受的治疗时间窗是发病后6 h,采用6 h作为时间窗的理由是:(1)根据动物实验结果,表明缺血后3、6 h再灌注病理证实有明显的半暗带区(半影区),6~12 h、24 h只留有很小的半暗带,24 h后则半暗带消失。(2)许多实验证明收治时间晚是治疗失败的主要原因。(3)心肌梗死6 h内静脉溶栓治疗的成功,促使对脑梗死作出类似的治疗方案。(4)卒中患者在发病后3~6 h内入院治疗是可以做到的。但在人类发展为脑梗死的时间间隔尚不确知,脑血管闭塞后神经细胞存活的确切时间并不十分清楚,故治疗时限只能靠大量的随机对照研究间接证明。近来有关学者、专家认为溶栓时间不应定在6 h时间窗内,有些患者可适当超出,其理由是:(1)大量动物实验资料证明,可逆性缺血改变到不可逆性梗死是个动态过程,而不是固定时间内的“全或无”现象,梗死容积常在闭塞后24 h达到高峰,微血管研究表明微血管的开放是斑片状的,提示坏死过程在时空上不是均匀一致的。尽管6 h内治疗可能更为有效,但6 h后对那些存活的脑组织还较多的病例仍然有效。(2)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研究证明,在卒中发生后18~24 h,在最终发生缺血坏死的区域内能够检测到缺血的但仍存活的组织,这些组织是可能获救的。(3)溶栓治疗临床研究发现,有些大脑中动脉闭塞患者发病8 h后血管再通,或有足够的侧支循环血流者可改善临床后果,另一方面,亦有临床资料证明部分超早期(病后3 h内)再通者还可出现出血转化和神经症状加重。一部分脑梗死患者可能在6 h时限前就有很大一片区域血流灌注和代谢近乎零,可能是由于动脉闭塞和侧支循环差所致。这些患者从发病初就呈现严重的神经功能损害,因而预后不良,但若在6 h时间窗内溶栓,可因血管通而出现致命性出血转变,这类患者不应做溶栓治疗。溶栓药物的选择及其作用机制:临床上常用的溶栓药物有尿激酶(UK)、链激酶(SK)、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剂(t-PA)及重组型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剂(rt-PA)。t-PA及rt-PA与血栓中的纤维蛋白形成复合体后,大大增强了纤溶酶原的亲和力,是选择性纤维蛋白溶解剂,而SK和UK是非选择性纤维蛋白溶解剂,使血栓及血浆内纤溶酶原均被激活,因而诱发出血的潜在危险较t-PA和rt-PA高。UK容易得到,抗原性小,半衰期短(14 min)。SK抗原性大,半衰期较长(16~18 min),故UK优于SK。t-PA半衰期更短(5~8 min)。rt-PA比t-PA有更高的蛋白特异性和更短的半衰期(<5 min)。其安全性和有效性比t-PA更高,可见r-PA具有更广阔的前景,但t-PA和rt-PA价格昂贵,限制了其使用。尿激酶的剂量尚未统一,剂量过小不能达到溶栓作用,剂量过大易引起出血。西方国家主张给24 000 u/kg体重,可达到血管再通,中国人对尿激酶耐受性差,一般适用中等剂量。第4版神经病学讲到,尿激酶在我国应用广泛,常用剂量25~100万u加入生理盐水中静滴,30 min~2 h滴完[2]。有的书中提到尿激酶大剂量注射,100~200万u溶于生理盐水500~1000 ml中静脉滴注,仅用一次。国家“九五”攻关课题协作组关于急性脑梗死(6 h以内)静脉溶栓治疗,则是尿激酶50~150万u溶于100~200 ml生理盐水中静滴,30 min滴完。尿激酶平均用量是131万u,症状性脑出血发生率为3.91%[3]。我们认为确实是发病6 h以内,脑CT排除颅内出血和低密度影像,亦无早期梗死的影像,给以超早期溶栓治疗,迅速恢复梗死区血流灌注,是安全有效的治疗方法。
【参考文献】
1孟家眉.神经内科临床新进展.北京:北京出版社,1994,85.
2王维治.神经病学,第4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1,136.
3蒲传强,朗森阳,吴卫平.脑血管病学.北京:人民军医出版社,1999,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