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光不正与视疲劳的临床分析
发表时间:2012-08-30 浏览次数:849次
作者:王立芳,温焱,马月霄,冯玮 作者单位:071000 河北保定,保定市第一医院
视疲劳主要表现有阅读不能持久、眼胀、干涩、头痛、流泪、甚至恶心呕吐等。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一定影响。由于其症状表现不一,原因复杂,给临床诊治带来一定困难。实践证明,屈光不正是引起视疲劳的主要原因之一,并且轻度屈光不正者更易引起全身的干扰症状。在临床中我们收集了近两年来我科门诊就诊患者185例,现将资料分析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近两年来门诊以视疲劳为首诊的患者185例,其中男75例,女115例。年龄最小的7岁,最大65岁,平均39.5岁。以不同程度的头痛、流泪、视物模糊、眼胀来诊。其中有38例(21%)因剧烈头痛于儿科、神经内科首次就诊,行头部CT、脑电图检查,未发现阳性遂转入我科就诊。
1.2 方法 (1)询问病史,主要包括症状特点、工作环境、戴镜情况及全身症状。(2)将视疲劳分为轻、中、重度,轻度视疲劳:近距离工作后(如阅读)出现眼痛、头痛;中度视疲劳:时常眼痛、头痛;重度视疲劳:经常头痛、眼痛,伴眩晕、恶心呕吐症状。(3)眼部检查:检查远近视力,散瞳检影验光。13岁以下行1%阿托品眼药水散瞳检影。13岁以上,眼压正常者复方托品酰胺点眼3次,20 min后检影,电脑验光。屈光不正者嘱其配镜,经常戴用,2个月复查。
2 结果
(1)性别与年龄:视疲劳女性多于男性,185例患者中,女123例(占66%),男62例,(占34%)。10岁以下者15例(占8%),11~20岁30例(占16%),21~30岁35例(占19%),30~50岁70例(38%),50~65岁35例(占19%)。其中21~50岁发病率最高,占57%。(2)原因分析:185例中,多见有屈光不正者129例患者(占70%),其他有眼位不正、工作环境、全身因素等。(3)屈光不正引起的疲劳以远视、散光为多见,129例患者中远视散光51例(占40%),远视伴散光55例(占43%),近视23例(占18%)。
3 讨论
视疲劳是以患者自觉眼的症状为基础,与环境因素、全身因素有关,经研究观察的185例患者中,引起视疲劳的原因复杂,远视眼与调节密切相关,而调节与年龄密切相关。视疲劳发生年龄主要在30~50岁,因为这一年龄段的人群其工作强度、工作压力大,同时随年龄的增长,眼的调节与集合能力下降,在长时间近距离工作后易引起视疲劳[1]。
屈光不正在视疲劳中占主导地位,且大多数为轻度远视散光。轻度远视散光患者为保持正常的有效视力,需进行一系列的眼部代偿活动以进行看近活动。必然会引起眼紧张,主要是调节紧张,此种眼紧张持续到一定时间和一定程度时,由于尚不能满足进行正常视作业的需要,必然会出现相关症状[2]。
眼位不正主要表现在外隐斜患者中,在近距离工作或阅读时的外隐斜大于看远时,正像融合范围小,辐辏功能不足,为保持双眼单视,双眼内直肌需要更强的收缩,以引起集合性视疲劳。
视疲劳的治疗以矫正屈光不正为首项措施,配戴合适的眼镜,配合眼外肌训练,以提高双眼协调运动能力,增强融合功能,扩大融合范围,以补偿集合不足或外隐斜缺陷,维持双眼视觉功能。
视疲劳还是一种由精神心理因素参与的综合症状。因此,必须取得患者的信赖和合作,解除患者对视疲劳的精神压力,暗示患者进行自我调控,适当予以放松眼调节,配戴合适眼镜。进行上述综合治疗,视疲劳患者大部分能取得良好治疗效果。
【参考文献】
1 李凤鸣.眼科全书.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6,369-370.
2 徐广第.眼屈光学.北京:军事医学出版社,1995,239-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