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文献频道 > 临床内科学 > 文献详细

《眼科学》

院内院外治疗儿童弱视的疗效评

发表时间:2009-06-30  浏览次数:675次

作者:陈玲 池珍儿 胡美君作者单位:321300 浙江省永康市第一人民医院眼科【关键词】  儿童 弱视 疗效  近年来,儿童弱视的治疗方法,已从简单的传统治疗、综合治疗发展到联合治疗,但综合治疗依然是儿童弱视治疗的主流方法。综合治疗的主要手段都需要在院内进行。本院自2000年开始采用同视机联合多功能近视弱视治疗仪或多功能弱视治疗协调器对部分弱视儿童进行院外综合治疗。现对院内院外治疗作一初步评价。  1  临床资料  1.1  一般资料  2005年1月至2006年12月,本院日常门诊及幼儿园体检中发现、经常规散瞳验光矫正视力≤0.8、同时排除器质性眼病被确诊为弱视的儿童175例(271眼),年龄4~7岁(平均5.63岁)。根据家长意愿及就诊条件分为院内治疗和院外治疗两组(以下简称院内组、院外组)。两组患儿一般情况见表1。  表1  175例弱视儿童情况分布(略)  1.2  治疗方法  治疗前准备:常规检查远近视力、视功能、眼位、屈光介质、眼底、注视性质等,用1%的阿托品眼膏涂两眼2~3次/d,连涂3~5d后,采用NIDK主客观电脑验光仪验光,并作综合验光矫正,原则上远视性弱视在大瞳孔下直接配戴减+50~+1.00D的屈光矫正眼镜,内斜视远视者首次配镜给予充分矫正,外斜视远视超过+2.5D者给予较低度数配镜(减少量不超过1/3),伴有散光者无论远视还是近视都不予增减,给予全屈光矫正配镜;近视性弱视待3周调节恢复后再复查,给配最好矫正视力、最低矫正度数的眼镜。配镜后所有患儿给予常规的遮盖优胜眼或健康眼,遮盖方法与时间视弱视程度、类型、注视性质而定。斜视性弱视儿童在弱视基本痊愈后,动员其尽早进行斜视矫正手术。院外组在家庭治疗,除了配戴合适的眼镜、戴眼罩单眼遮盖或双眼交替遮盖外,远视性弱视者嘱家长监督每天穿针、穿珠或描画30min等精细目工作业,近视性弱视者限制视近,鼓励每天坚持打球等体育锻炼,若效果不明显,用配给的小型红光治疗仪,进行红光闪烁刺激,1~2次/d,每次15min,每3个月来院复诊一次,视力提高者及时验光更新眼镜,随诊观察3个月~1年。  院内组除了院外治疗的方法外,同时在本院接受仪器治疗,远视性弱视者采用TSJ-IV型A同视机或多功能弱视矫治协调器,每次先海丁格刷5min、图形白光闪烁10min、红光闪烁10min或加用后像疗法2min,近视性弱视者给以多功能近视弱视治疗仪联合海丁格刷治疗,每次先海丁格刷刺激5min、穴位脉冲刺激10min、红光闪烁10min或变焦白光闪烁10min。1个月为1个疗程,每一疗程结束后复查视力。治疗时间3~18个月(平均11个月)。治疗不足3个疗程者不纳入统计。  1.3  疗效判定  分类及疗效评价按1996年中华眼科学会儿童弱视斜视防治学组通过的标准[1]。3个疗程视力提高少于视力表2行属无效。  2  结果  2.1  两组疗效比较  院内组91例,基本痊愈65例(占71.43%),进步24例(占26.37%),无效2例(占2.20%);院外组84例,基本痊愈27例(占32.14%),进步38例(占45.24%),无效19例(占22.62%)。两组比较,基本痊愈率:χ2=27.04,P<0.01;总有效率:χ2=17.25,P<0.01。

  2.2  弱视程度、分类、注视性质疗效与关系  见表2。

  表2  弱视程度、分类、注视性质与疗效关系(略)

  3  讨论         经典的儿童弱视治疗包括屈光学矫正、遮盖疗法以及压抑疗法等[2],一般只需在院外进行。如今的智能化斜弱视检查治疗仪、氦氖激光等,提高了儿童弱视的治疗效果[2,3]。本院使用的多功能弱视矫治协调器、TSJ-IV型A同视机及多功能近视弱视治疗仪,通过光刷、后像、多色光闪烁等光电的干预,对眼底黄斑部发育迟缓的视细胞的各种刺激强度变换互补,使儿童弱视的基本痊愈率达到了71.43%、总有效率97.80%(院内组),而且在一些难治性弱视方面的疗效尤为明显,如重度弱视的总有效率院内组达到了88.24%,屈光参差性弱视达到95.65%,斜视性弱视达到92.86%,旁中心注视性弱视达到100%。

有文献报道,儿童弱视的治疗不能完全依赖仪器[2],家庭传统疗法的总有效率可以达到83.2%[4]。本组院内综合治疗效果的提高实际上也是在传统疗法的基础上取得的。但是在家庭进行的传统疗法除了刺激比较单一外,还受许多因素的影响,例如儿童的依从性、注意力以及治疗环境是否有利于患儿安静专注、家长对弱视相关知识的了解程度等[5]。本资料显示,轻度弱视、屈光不正性弱视以及中心注视性弱视,院内院外治疗总有效率都能够达到100%,而对于难治性弱视如中重度弱视、屈光参差性弱视、斜视性弱视及旁中心注视性弱视等,院内组的疗效明显高于院外组。患儿的依从性比较理想以及家庭环境适合,而且经确诊是属于轻度弱视、屈光不正性弱视或者中心注视性弱视等可以院外治疗,对中重度弱视等仍主张院内综合治疗;同时也仍然致力于降低院外治疗的干扰程度,从而提高院外传统治疗的效果。        本资料还表明,即使有各种光刷、后像、多色光闪烁等的刺激,重度弱视和屈光参差性、斜视性弱视以及旁中心性弱视的疗效还是较差。屈光参差性、旁中心性弱视不仅大多数属于重度弱视,而且可能其视轴上的屈光介质透明化进程比较困难、黄斑功能也特别差,治疗效果自然难以达到正常,特别是重度游走型注视性弱视者,由于其没有固定的注视点,治疗效果更差。本组2例经院内综合治疗3个疗程无一例有效。

【参考文献】    1 中华眼科学会儿童弱视斜视防治学组. 弱视的定义、分类及疗效评价标准. 中国斜视与小儿眼科杂志,1996,4(3):97.

  2 牛兰俊. 采用经典疗法 提高弱视治疗效果.眼科,2006,15(5):292~293.

  3 林再雄,符曼雅,唐平,等. 氦氖激光联合弱视综合治疗仪治疗儿童弱视.中国斜视和小儿眼科杂志,2007,15(1):22~25.

  4 葛茜如,石迎辉,秦爱芳,等. 家庭综合疗法治疗儿童弱视的疗效观察.中国实用眼科杂志,2006,24(1):107~108.

  5 王永强,严宏,哈文静,等. 依从性对弱视治疗效果的影响.中国斜视与小儿眼科杂志,2007,15(1):26~28.

医思倍微信
医思倍移动端
医思倍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