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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

护理安全隐患与管理对策的探讨

发表时间:2014-05-22  浏览次数:659次

护理安全是指在实施护理的全过程中,患者不发生法律和法定的规章制度允许范围以外的心理、机体结构或功能上的损害、障碍、缺陷或死亡。《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实施,有利于维护患者和医护人员及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保证医疗程序,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新形势下护理管理者必须认真查找护理工作中的不安全因素,排除隐患,防患于未然,是保证护理管理质量的重要保证。提高护理的安全性是一个不可忽视的永久性课题,也是衡量医院管理水平高低的标准。

1 护理安全隐患的分析

1.1 护士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淡薄:护士在校所受的教育和在职教育中缺乏法律知识教育,长期以来医疗传统习惯使护士工作处于医疗服务的主导地位。护士只重视解决病人的健康问题,而忽视潜在的法律问题。例如,在床头交班时没有顾及病人是否愿意而随意暴露病人的躯体,有的把病人的隐私在不适宜的场合谈论,这就侵犯了病人隐私权和保密权。在实际护理过程中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证据意识,忽视证据的收集和管理。

1.2 护士的综合知识水平偏低:目前,在临床一线工作的护士大多是年资低、学历低的护士,缺乏自我提高的能力和继续教育的机会,住院病人往往存在多种疾病,涉及到很多专业的医疗问题,护士很难准确实施护理,护士在与病人的沟通交流中,由于缺乏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等方面的知识,护士的角色转变困难,满足不了病人的身心护理需求,也不自觉地侵犯了病人的权益。

1.3 护理职业的特殊性:护士在很多时候是一人值班,许多护理行为只有护士和病人参与,所有的谈话和操作不可能都叫病人签字或知情,例如对昏迷病人的护理等,护理操作有许多环节是在治疗室内进行,病人和家属对期间的操作可以质疑,护士夜间巡视病房虽有记录,但没有旁证。

1.4 护理人员的配置不能满足病人的需要:护理人力资源的缺乏,尤其是病人的护理需求增多,使护士超负荷从事繁重的工作,造成工作责任心不强,注意力不集中,环节质量无法控制,服务不到位,给病人带来不安全感。

1.5 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质量管理体制是护理安全管理的核心,管理制度不完善,质量监控不力都是造成护理不安全的重要因素[2]。管理层不重视各种制度的建立健全,约束力不够,对病人存在的安全隐患预见性差,以及护理人员配置不合理,重视成本核算减员裁员等。

2 加强安全管理的对策

2.1 重视在职护士的法制教育:在继续教育中广泛开展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聘请法律界的老师进行经常性规范培训,通过法制教育,引导护士学法、懂法、知法,依法行医,严格执行规章制度。让护士认识到违法的后果,加强责任感,使护士懂得自己该做什么,如何去做,从而维护了病人和自己的权益。

2.2 提高护士的整体素质:护理人员不仅要加强专业理论的继续学习,还要培养自己的操作技能,管理者应鼓励护士参加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拓宽护士的知识面,获得国内外的新知识、新动态、新观念。在医院内每季进行三基考核,专业技术操作考试,对护理人员的成长进行动态观察。护士还要有侧重地学习心理、人文、社会科学知识,提高与病人的沟通能力。

2.3 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改善超负荷工作状态:护理管理者要根据每个科室的具体情况,合理配置护理人力资源。护士长对排班模式可以进行尝试性改革,根据不同时间段护理工作量的变化,动态安排人力资源,中午班、夜班要增加人员,医疗高峰时要实行弹性排班制,当天的突发事件发生或为重病人的抢救都可以实行动态排班,多种方法解决护士的超负荷工作。

2.4 加强护理安全管理措施,创建护理服务的证据系统:针对医院护理安全质量方面存在的隐患,要结合医院实际工作,制定《护理安全防范事故措施》、《护理质控标准》、《医嘱查对制度》等,规范工作流程的各个环节。质控小组要加大监控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加强夜间查房工作,系统地观察护士自律性。在对护士执行规章制度操作流程的同时,必须加强证据的收集和管理,创建护理服务的证据系统。规定对一些关键操作,创伤性的护理操作,不管病人是否选择都要在有关记录上签名以示知情同意,重要的告知教育内容要在护理记录中体现。

在医疗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后,护理安全质量是患者选择就医的标准之一。抓好护理人员的安全教育,排除隐患,提高护理质量是医院工作质量水平提高的前提。因此,互利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应严格进行监控。应用科学管理的手段,运用现代质量管理方法,使护理安全管理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切实为患者提供安全、放心、满意的全程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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