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微量肝素治疗婴幼儿重症肺炎疗效观察
发表时间:2010-07-29 浏览次数:396次
作者:鹿为华 作者单位:271400 山东宁阳,宁阳第一人民医院儿科
【关键词】 重症肺炎
重症肺炎仍是婴幼儿主要死亡原因之一。近年来临床对此类疾病的抗感染治疗比较重视,但由此而产生的广谱抗生素的滥用,导致某些炎症失控,最终出现多器官功能衰竭(MODS)而致死亡者亦不在少数,因此,探讨抗感染措施及其辅助治疗十分必要。我科于2003年11月~2006年11月应用超微量肝素辅助治疗80例重症肺炎,现将疗效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2003年11月~2006年11月我科共收治婴幼儿肺炎152例,其中男84例,女68例;平均年龄2个月~2.4岁(平均4.4个月)。病例均符合1987年卫生部《小儿四病防治方案》中重症肺炎诊断标准[1]。所有病例在住院前经胸片检查证实有肺部浸润影。按入院先后顺序将患儿随机分为治疗组80例,对照组72例。
1.2 方法 两组的基础治疗(抗感染、氧疗对症处理)相同。治疗组在此基础上予以超微剂量肝素5ug/(kg·次),4次/d,皮下注射,连用7~10天。用药过程中定期监测血小板、凝血时间和临床症状(隔日)。
1.3 统计学处理 两组观察数据的显著性检验采用t检验,结果用均数±标准差(x±s)表示,P<0.05为差异有显著性,所有数据均采用SPSS统计学软件进行统计学处理。
2 结果
两组患儿疗效比较见表1。
治疗组患儿临床监测血小板及凝血时间均在正常范围。表1 重症肺炎患儿辅用超微量肝素与对照组疗效比较 (略)
3 讨论
目前国内外研究发现,重症性肺炎产生的全身炎症反应及进而所导致的多器官功能衰竭(MODS),是抗体防御机制过度激活而引起的自身损坏的结果,而不是细菌、毒素等直接损伤的结果[2]。因此,对于重症肺炎的治疗,就不能单单局限于控制感染及对肺脏的支持治疗。
重症肺炎患儿由于细胞供氧的减少,炎症介质的激活,以及毛细血管内皮损伤、血管收缩、继发性血小板激化等均可导致微血栓形成。而肝素不仅具有抗凝作用,同时具有一定抗炎、免疫调节及降低气道阻力的作用。其机制可能与以下因素有关:(1)肝素可抑制补体系统;(2)可激活巨噬细胞对异物和病原体的吞噬作用;(3)中和组胺、5-羟色胺、白细胞趋化因子等的炎症介质;(4)抑制细菌毒素和自体凝集素等;(5)促进结合于血管内质细胞(EC)表面的超氧化物歧化酶的释放,可保护EC免受自由基的攻击。而超微剂量肝素应用的理论基础,是以凝血机制为一生物放大过程为依据。若能早期阻断它,只需少量肝素即可。而皮下注射可获得非常稳定的血药浓度,又可防止明显的副反应的发生。
本组观察结果显示,婴幼儿重症肺炎时,辅助用超微量肝素疗效良好,未发现明显副作用,值得临床推广使用。
【参考文献】
1 中国卫生部.小儿四病防治方案(一).小儿肺炎防治方案.中华儿科杂志,1987,250(1):47-48.
2 张灵恩.急性肺损伤的诊断和综合治疗.中国实用儿科杂志,1999,14(12):712-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