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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科学》

高危新生儿听力筛查异常356例听觉脑干反应测试随访

发表时间:2010-05-13  浏览次数:575次

  作者:沈定 石桂枝 胡乐明 钱林荣 杨雪明 作者单位:314000 浙江省嘉兴市第二医院

  关键字:高危新生儿听力筛查异常356例听觉脑干反应测试随访

  高危新生儿是指围生期过程中有高危因素发生的新生儿,国外报道高危新生儿的听力损伤发生率为5‰[1],国内资料有听力障碍高危因素的新生儿比无听力障碍高危因素者耳聋发生率可高10~100倍[2]。本研究对356例高危新生儿在当地住院期间及42d妇保机构检查耳声发射(OAE)二次未通过者,于42d~2个月转来本院进一步做听觉脑干反应(ABR);ABR异常者6个月内做第2次复试,并作比较分析。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自2004年3月至2006年2月,在嘉兴市五县两区出生、当地住院期间及42d检查OAE筛查二次均未通过的新生儿共421例,其中高危新生儿356例作为检测对象,行ABR检查。高危儿标准[3]:⑴在NICU 48h以上者;⑵高胆红素血症,血胆红素高于205μmol·L-1;⑶母亲孕期有宫内感染病史;⑷持续性肺部高压,机械通气>10d;⑸呼吸窘迫综合征;⑹细菌性脑膜炎患儿;⑺出生后应用耳毒性药物>5d或与速尿联合应用;⑻耳及颜面部异常如小颅畸形;⑼低体重出生儿,体重<1500g;⑽感觉神经性耳聋家族史;⑾新生儿窒息。符合标准入选356例,其中男199例(55.9%),女157例(44.1%);顺产113人,剖腹产239人,产钳助产4人。耳廓畸形、外耳道闭锁1例;听力障碍家族史2例(1例为舅舅先天性耳聋,另1例母亲幼年使用氨基糖甙类致聋);高胆红素血症107例,新生儿窒息71例,早产、低体重出生儿58例,新生儿肺炎42例,新生儿败血症11例,缺血缺氧性脑病64例。

  1.2 方法

  (1)听力测试方法:采用维迪的Dantec型号为Keypoint肌电图诱发电位仪,首先给患儿服用10%水合氯醛0.3~0.4ml/kg/次,待患儿安静入睡后平卧于检查台上,按国际10/20系统法,记录电极置于头顶中央,参考电极置于同侧的乳突,接地电极为对侧的乳突,电极与皮肤阻抗小于5kΩ,给以单耳短声刺激,频率为7Hz,持续时间为10ms,带通为200- 3000Hz,对侧耳以低40dB的白噪声掩盖,刺激从132dBSPL开始逐次降低5分贝,直至引不出Ⅴ波为止,重复二遍以上,确认无Ⅴ波,以最后出现Ⅴ波的声强作为反应阈。(2)听力障碍高危因素问卷:参照国内外相关研究的调查问卷,编制新生儿高危因素调查问卷,包括新生儿的出生情况、父母年龄、健康状况、母孕期及分娩期情况(包括药物使用史)、有无耳聋及精神发育迟滞家族史等。

  1.3 诊断标准

  参照WHO 1980年推荐的诊断标准,再结合本院正常婴儿的标准值,分级如下:⑴反应阈在65dBSPL以下为正常;⑵反应阈在66~80dBSPL为轻度耳聋;⑶反应阈在81~100dBSPL为中度耳聋;⑷反应阈在101~120dBSPL为重度耳聋;⑸反应阈在121dBSPL以上或波形缺如为极聋。

  1.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 11.5统计软件,行t检验。

  2 结果

  2.1 第1次ABR测试情况

  356例OAE未通过的婴儿来做第1次ABR测试的平均年龄为(53±11)d;347例单耳或双耳有不同程度的听力障碍,阳性率为97.5%;轻度耳聋118例(34%),中度耳聋145例(41.7%),重度耳聋71例(20.5%),极重度耳聋13例(3.8%)。右耳听阈为(86.9±13.3)dBSPL,左耳听阈为(88.4±14.2)dBSPL,两者差异无显著性(P>0.05)。

  2.2 第2次ABR测试情况

  对347例第1次ABR测试听力异常者建议2~3个月后再次复查,但仅有46例复诊,复查率为13.3%。第2次ABR测试,左耳听阈(80.90±10.70)dBSPL,与第一次(95.70±12.10)dBSPL比较,t=4.529,P<0.01;右耳听阈(80.50±12.30)dBSPL,与第一次(93.40±13.80)dBSPL比较,t=3.341,P<0.01。第2次ABR测试中已有3例恢复正常,其他异常儿童的高危因素:耳廓畸形、外耳道闭锁1例,听力障碍家族史1例,高胆红素血症13例,新生儿窒息8例,早产、低体重出生儿12例,新生儿败血症1例,缺血缺氧性脑病7例。第2次ABR测试46例的转归情况见表1。表1 46例复诊儿ABR测试的转归情况(略)

  3 讨论

  OAE主要反映外毛细胞的功能,用于检查感音性听损伤(蜗性听损伤);ABR表达出耳蜗、听神经和脑干听觉通路的活动,用于诊断新生儿听觉神经病或神经传导障碍。单独OAE和ABR进行听力筛查均可发现部分听损伤的患儿,但都有一定的局限性,会遗漏部分患儿。因此美国婴幼儿听力联合委员会(JCIH)推荐采用联合应用OAE+ABR作为新生儿听力普遍筛查的方案[4],目前嘉兴市采用这种方案,基本流程是生后住院期间OAE初筛,生后42d在当地妇幼保健机构OAE复筛和生后42d~2个月作ABR诊断检查及其后的随访、干预。该模式的弊端是OAE通过的儿童不再接受ABR检查,可能会导致一些耳蜗、中耳功能正常而听神经病或神经传导障碍患儿的漏诊。高危新生儿尤其是高胆红素血症、缺血缺氧性脑病、早产儿,由于种种因素致使其对神经系统的影响特别是听神经的影响持久而严重,因此在高危新生儿最好初筛查时就将OAE和ABR两者联用。又由于听力障碍具有迟发性的特点,高危儿即使住院期间

  听力筛查正常,出院后还需继续做好监测工作,直至3周岁。本研究中因病人均系从各医院的转诊病人,复诊率仅为13.3%,与居住地和检查医院相距较远不便前来、很多家长对此重视不够或少数病人已直接去上级医院机构复查等因素有关。听力障碍可影响到患儿的语言、情感、认知等功能的发育,因此,使其必须进一步健全儿童保健网络,重视对高危儿家长的宣教,使其明白复查的必要性,以便及早采取干预措施。

  【参考文献】

  1 Morlet T,Moulin A,Puter G,et al.Hearing disorders screening in neonates at risk.Ann Otolaryngol Chir Cervicofac,2001,118(1):11~18.

  2 张章,刘莹.保健机构新生儿听力普遍筛查模式的建立.中国儿童保健杂志,2004,12(3):226~228.

  3 沈晓明.新生儿听力筛查.中华儿科杂志,2002,40(2):56~58.

  4 Joint Committee on Infant hearing.Year 2000 position statement:principles and guidelines for hearing detection and intervention programs.American Journal of Audiology,2000,9: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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