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例小儿脑性瘫痪早期治疗的效果观察
发表时间:2009-06-22 浏览次数:692次
作者:夏先萍,李瑾,潘红玫 作者单位:银川市妇幼保健院康复科,银川 750001
【摘要】 为探讨小儿脑性瘫痪的早期诊断和治疗的临床效果,分析94例患儿临床资料。根据患儿确诊年龄,以确诊年龄分为三组:0~6个月42例,7~12个月27例,13个月~4岁25例,各组采用针对性的治疗方法;比较三组治疗后疗效的比较,以治疗前后发育商(DQ)的差值,DQ提高≥4个百分点分为有效,否则为无效。结果,0~6个月、7~12个月和13个月,治疗后有效率分别为95.2%、85.0%和68.0%,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显示早期诊断和治疗可以减轻患儿功能障碍程度,获得良好的治疗效果,且确诊和开始治疗年龄越小效果越好。
【关键词】 小儿脑性瘫痪;临床观察;康复治疗
脑性瘫痪(cerebral palsy,CP)简称脑瘫。小儿脑性瘫痪是指以妊娠到新生儿期之间各种原因所致的脑的非进行性病变为基础的,永存但可以变化的运动和姿势异常,其症状在2岁前出现,除外进行性疾病所致和一过性运动障碍,以及将来可能正常化的运动发育落后[1]。1988年全国小儿脑性瘫痪座谈会制订的标准[1]包括有三个要素:(1)有引起脑损伤的原因,指高危因素;(2)有脑损伤时的发育神经学异常,包括姿势异常、反射异常、肌紧张异常及Vojta反射异常等;(3)有脑损伤的症状,包括早期症状及临床表现。小儿脑性瘫痪的早期诊断、早期治疗是由德国学者Vojta博士提出的。Vojta认为小儿生后2周即可能诊断脑性瘫痪,生后6个月前做出诊断,治疗效果最佳[1]。早期诊断和治疗的意义就在于早期治疗,可以不同程度地减轻患儿功能障碍程度,获得良好的治疗效果。我院康复科自2004~2005年收治小儿脑性瘫痪94例,通过早期诊断、早期治疗取得了一定疗效,报告如下。
1 对象和方法
1.1 对象
本组小儿脑性瘫痪94例。以确诊年龄分为0~6个月42例,7~12个月27例,13个月~4岁25例,所有患儿均符合小儿脑性瘫痪的诊断标准。
1.2 方法
各组患儿依病情需要采用运动疗法、药物疗法、高压氧舱综合治疗,3个月为1个疗程,在1个疗程结束后进行评价。
1.2.1 运动疗法 主要采用Bobath法、Vojta法、上田疗法等进行治疗,每天2次,每次30min。
1.2.2 药物疗法
丽珠赛乐脑蛋白水解物注射液、胞二磷胆酸,根据不同年龄制定相应的剂量,每10d为1个疗程,间隔10d,进行下1个疗程;
1.2.3 高压氧舱治疗
采用0.06~0.08kPa的压力,全程时间为1h 5min,10d为1个疗程,间隔10d后进行下1个疗程;高压氧舱治疗和药物治疗同步进行。
1.3 疗效的评定
在治疗前后根据患儿仰卧位、俯卧位、坐位、立位、手功能、反应(反射)、语言7项发育水平确定每项月龄,7项总和除以7为平均发育月龄,然后以公式:发育商(DQ)=平均发育月龄÷生活月龄×100%,治疗后发育商提高≥4百分点为有效,否则视为无效[2]。采用χ2检验比较三组治疗后的效果。
2 结果
1个疗程训练结束后,三组间患儿的疗效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确诊和开始治疗小年龄组的患儿治疗有效率大于大年龄组,见表1。表1 三组不同确诊时间患儿治疗效果比较(略)
3 讨论
3.1 引起脑性瘫痪的直接原因是脑损伤和脑发育缺陷。尽管脑损伤的危险因素复杂多样,但大多由缺氧、早产、感染等引起,造成的脑损伤形成运动和姿势异常。Vojia认为,正常小儿姿势与运动的协调是在中枢神系统调节作用下,通过姿势变化的反应实现的。正常儿童在脑发育的前提下,通过刺激和学习,可在足月龄完成抬头、坐、翻身、爬、站、走等动作。脑性瘫痪儿由于脑损伤致中枢神经的调节作用发生障碍,使姿势的反应发生异常,而出现异常的姿势与运动,妨碍了上述的完成,出现异常姿势和运动。但如果我们通过被动的刺激,或者激发某诱发点,控制异常反射,强制性克服那些不应有的姿势和动作,扶持其生来就应会的动作,反复强化,便有可能重建正常的功能活动。康复训练就是将身体的活动方式教给患儿,使之从简单到复杂,从易到难地掌握正常的运动功能,克服作为脑性瘫痪症状表现的肌肉痉挛、无意识不随意的运动,以及肌紧张的松软或过硬的异常,使运动正常化[1]。
3.2 婴儿早期脑组织处于生长发育旺盛时期,生后6个月内大脑处于迅速生长发育阶段,神经细胞数目增加不多,主要是体积增大,树突增多、加长以及神经髓鞘形成和发育,而脑损伤也处于初级阶段,如此时进行早期治疗,给予神经因子类药物和促进神经细胞代谢类药物易使损伤修复和再生,给予足够的运动和感觉刺激后可促进脑细胞的发育和髓鞘形成。在药物治疗的同时,使用高压氧治疗有利于药物发挥其改善脑代谢、修复脑损伤及调动大脑潜在能力的作用[3]。此外,出生后6个月内异常姿势和运动还未固定化,治疗后运动障碍易于恢复,并可预防由于姿势异常和运动异常引起的继发性损害如关节挛缩、肢体变形等。小儿脑性瘫痪儿开始治疗时间在6个月内其疗效明显优于大于6个月者,6个月以内是进行早期康复、干预的最佳时期。本组研究也呈显出诊断和开始治疗年龄越小疗效越好的现象。目前,由于各种原因,国内很多患儿治疗开始时间多在脑性瘫痪异常姿势形成以后,这样往往错过了婴儿脑发育的“关键期”,给治疗和病情恢复带来困难,也给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的负担。随着围产医学和新生儿急救医学的发展,新生儿死亡率逐年下降,但围产期脑损伤所致脑瘫并未见同步下降,因此,根据脑瘫的诊断标准,当发现有高危病史、发育落后、肌张力异常、Vojia姿势反射异常等脑瘫早期症状的高危儿,应在康复科进行早期治疗,这对减轻脑损伤的危害,预防和减少脑瘫儿童的发生,减轻家庭和社会的负担有积极和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李树春.小儿脑性瘫痪[M].郑州:河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0:21-24.
[2]张清华,朱锦渊,刘素芹,等.不同方法干预高危儿中枢性协调障碍效果比较[J].中国临床康复,2004,18:3568
[3]李小晶,肖华,宋燕燕,等.国产高危儿系统管理对脑瘫高危儿早期诊断和早期干预的作用[J].中国妇幼保健,2005,2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