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杜绝高危行为者反复恶意献血的探讨
发表时间:2014-08-18 浏览次数:1292次
高危献血人群是指静脉药瘾史、男男性行为或具有经血液传播疾病(艾滋病、丙型肝炎、乙型肝炎、梅毒等)风险的人群,反复恶意献血是指这类人群明知自己不适合献血,但为了达到体检身体等目的而设法参加献血.这一行为轻度危害为导致血_液报废率增高,增加了血液成本,重度危害为工作人员职业暴露导致疾病的感染及给用ran.安全带来t1大隐患因此.如何杜绝高危行为者恶意反复献血。需要全社会共同来关注.以进一步提高血液质量.确保输血安全。 1存在的问题 1.1不正确的宣传.导致高危行为者反复参加献血当前。部分采供血_机构为了让更多的人积极参加无偿献血.对无偿献血的“利”进行了总结宣传. 有些宣传用语如“献血口丁免费体检”等,诱使部分高危行为者特是静脉药瘾史者和男男性行为者进行目的性献血,即由于有不洁的性行为.怀疑自身感染艾滋病病毒,不愿意到艾滋病自愿和咨询检测cvar)点做咨询和检测而来献血,或已患性传播疾病,试图通过无偿献血达到免费做相关传染性疾病的检测一因此.这一不汗:确的宣传,其弊大于利.其潜在的风险巨大。 1.2国家对高危行为者故意献血处罚不明确 2012年r月1日即将实施的《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18467一2011)5.2.3条规定:“具有高危行为者故意献血的责任为:献血者捐献具有传染性的血液会给受血者带来危险,应承担对受血者的道德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17条、《艾滋病防治条例》第a8条和第62条规定,高危献血者故意献血,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没有对高危行为者故意献血处罚做出不明确规定,《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以国家行业标准的形式首次对这一行为的处罚做出总结性的规定,但处罚并不明确,不具有可操作性。 1.3实行实名制献皿,尚有难度 《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CGI318467一2011>5.2.4实名制献血规定:.‘根据长血站管理办法》规定,献血者在献血前应出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血站应进行核实井登记。冒用他人身份献血的,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承担责任”但由于血站工作人员不具有识别身份证件真伪的能力,身份证件的有效期限有的长达2i}年.仅通过照片判断真伪较困难:还有伪造的假身份证件、借用长相相似的人的身份证件等等,因此.真正意义上的实名制献血.操作时尚存在困难。 2对策 2.1调整宣传主题.正确引导适龄健康公民积极参加无偿献血无偿献血宣传的目的是使社会、公众认识到无偿献血的意义,了解血液科学知识,消除思想疑虑. 从而提高全社会无偿献血意识.动员更多的适龄健康公民参加无偿献血。不正确的宣传主题,诱使高危行为者进行目的性献血,因此,无偿献血宣传主题要围绕动员献血来开展.确定适当的宣传用语,如将无偿献血宣传定位在“献血无损健康,献血助人为乐”、并着力宣传’‘献血救人”的社会公德‘以激发广大公民自愿参加无偿献血的热情。对于部分咨询献血免费体检的献血者.要给予正确的宣传和解释.告之传染病检测存在“窗口期”.献血者所献血液检测结果,仅代表其捐献的血液能否被患者使用,而不能作为感染或疾病的诊断依据,纠正无偿献血免费体检这一错误认识。 2.2实施采供血机构血液信息管理系统与公安机构人口信息系统联网工程,确保实名制无偿献血实施实名制无偿献血,难度很大,但实施的意义更大。单靠血站工作人员提高识别各类有效身份证件的能力根本不能保证实名制献血的质量,还需要借助外力,如实施采供血机构血液信息管理系统与公安机构人口信息系统联网工程,这样可以大大提高判断识别能力,同时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献血者对实名制献血的认识,使其积极配合采供血机构开展实名制献血。另需进一步完善对冒名顶替献血违法行为的处罚法律,从法律角度进行处罚.确保实名制无偿献血顺利实施。 2.3进一步完善对高危行为者故意献血的法律处罚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没有对高危行为者故意献血处罚作出明确的规定,而我国台湾地区《人类免疫缺乏病毒传染防治及感染者权益保障条例》第21条明确规定:“明知自己为感染者而供血给他人使用,致传染于人者.处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未遂犯罚之。”因此,我国的法律,最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应对此违法行为作出明确的规定,既有民事赔赏部分内容.还要有刑事处罚具体规定;并大力宣传,让高危行为者知道故意献血的代价2.4建立采血信息管理系统,并实现全国血液信息共享当前,个别中小血站还未建立采血信息管理系统一,不能对采血现场进行监控,这让一些恶意献血者不能及时被屏蔽;全国仅有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了采供血机构信息联网工作.联网内的机构信息可以共享.可以杜绝跨地区恶意献血。因此,全国采供血机构均应建立采血信息管理系统或移动采血信息系统,对采供血全过程进行监控,在采血现场随时查找核对献血者以往献血信息,对既往永久淘汰献血者进行现场屏蔽,同时应实施全国采供血机构信息联网工程,实现全国血液信息共享,对跨地区恶意献血的情况可以现场进行屏蔽. 杜绝再次献血。2.5实施采供血机构与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情信息联网工程,对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已备案的有传染性疾病的感染者及患者进行献血屏蔽目前,采供血机构的信息管理还存在信息孤岛问题,如何与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情信息联网,值得探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掌握着当地高危行为者及经血液传播疾病感染者或患者大量的信息,如能将此信息与血站采供血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共享,即可实现在采血现场对有高危行为者及经血液传播疾病感染者或患者进行屏蔽,杜绝其献血。 为了确保用血安全.必须采取血液安全策略,做好无偿献血宣传工作,严把检测关。当前.HIV阳性、梅毒阳性检出者呈逐年上升趋势〔36一这当中隐含着社会问题,给我们的血液招募和检测工作提出了严峻的考验,我们必须层层把关,建立安全用血防护墙,杜绝高危行为者献血,保证广大用血者的健康。 参考文献 [1] 无偿献血人群梅毒感染者分析[J].临床血液学杂志.2007.14-15[2] 郑茵红 吕杭军 孟中华 等.KAP理论在无偿献血者招募实践中的应用.中国输血杂志.72-72[3] 张拮 高瑜.上海地区高危人群献血屏蔽机制初步研究[J].中国输血杂志[4] 杨青成;陈艳春.运用远程自动监控管理储血点冰箱温度.中国输血杂志.2009.775-776[5] 陈兴智;李聚林;许建荣.无偿献血宣传模式及展望.临床血液学杂志:输血与检验.2011.366-369[6] 唐郁[1];贾红志[1];祁跃[2].盐城市献血人群中艾滋病及梅毒感染者统计分析.临床血液学杂志:输血与检验.2011.724-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