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肠类癌的生物学行为及外科治疗
发表时间:2014-08-12 浏览次数:1351次
直肠类癌因结构似癌,但其生物学特征与癌不同,症状不明显,往往是体检中无意发现。选择1996年~2006年收治的直肠类癌患者16例,重点讨论直肠类癌的临床、病理生物学特点及外科治疗。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本组16例,男10例,女6例,年龄22~78岁,平均(55.8±7.2)岁。
1.2 临床表现:16例患者首诊症状较少,大便习惯性改变3例,腹泻2例,便血4例,黏液便1例。6例首诊无任何症状,有症状者中伴有混合痔4例,直肠息肉3例,直肠炎4例,高分化腺癌 1例。排除由其他伴发疾病引起症状者,16例中有7例有症状(43.8%),病程1~11年,平均3.5年。仅1例CEA异常,且无类癌综合征表现。
1.3 形态学及局部特点:类癌距肛缘距离2~12 cm,平均6.5 cm。肿块直径为0.5~4.5 cm,平均1.4 cm。其中<2 cm者10例,>2 cm者6例。本组5例患者肿块在直视下呈白色,7例呈淡黄色。多数呈圆球状,触诊质硬,活动度中等。
1.4 诊断:肛管直肠指检发现11例,通过肠镜检查发现5例,均经病理证实为类癌。
1.5 治疗及预后:13例患者经病理报告为类癌后,其中7例施行局部楔形切除术,2例为经骶直肠切除术,1例行剖腹探查术。这 10例再手术所切标本中仅2例发现类癌细胞。另3例中,Dixon手术1例,Miles手术2例。随访9~128个月,其中1例首次治疗2年后,肛管直肠指诊发现肿块,直径约2.5 cm,再行Dixon手术,病理示局部类癌复发,术后2年3个月死亡。另1例术后半年因肠梗阻再次入院,就诊时肿快已侵犯肠壁1周,行剖腹探查术,术中见腹腔广泛转移,病理报告示肠周淋巴结转移性类癌,行肿块姑息性切除,术后2个月死亡。
2 讨论
直肠类癌是潜在的恶性肿瘤,其发病率较低,在国外直肠癌类在直肠肿瘤中约占0.14%,在直肠恶性肿瘤中占0.7%,而在国内的发病率约为0.02%,在直肠癌肿瘤中占1.3%。直肠类癌的发病年龄通常在40岁以上,其中50~79岁为高峰期[1]。本组发病年龄为55.8岁。国外多见女性,男女比列为2:1,而国内则男性多见。直肠类癌多半无症状,或因伴发病痔疮、炎性反应等所致的症状来院就诊常在行常规指检或内镜筛查时发现。有研究报告22 例直肠类癌中10例无任何症状,本组仅7例有症状(43.8%)[2]。直肠类癌无特殊临床表现,本组全无类癌综合征。直肠类癌可发生于直肠任何部位,常位于前壁或侧壁,99% 发生在齿状线以上4~13 cm的肠段内。本组平均距肛缘6.5 cm,直肠指检及直肠镜检查是早期发现直肠类癌的有效方法。直肠类癌的诊断目前缺少统一标准。笔者认为,直视下,直肠类癌多呈微黄色或灰黄色,表面光滑完整,边界清楚,质硬,或位于黏膜下之肿块,应高度怀疑为直肠类癌。早期直肠类癌生物学行为类似良性,直径<1 cm的直肠类癌占75%,生长缓慢,病程长。单纯依赖于病理组织学是较难判断肿瘤的良恶性,因而需要经嗜银或者银组织化学染色来进一步确诊。一般认为,肿块<2 cm,肿块无溃疡,病理切片示肿瘤侵犯仅限于黏膜下者为良性类癌。对于肿块>2 cm,表面有溃疡,已侵犯肌层或淋巴结转移及远处转移者为恶性类癌。直肠类癌患者可同时或异时伴有多发病灶及多源肿瘤。多发性病灶的发病率为 10%~34%。本组有1例伴高分化腺癌(6.25%)。与大多数的其他直肠肿瘤一样,直肠类癌都不敏感于化疗和放疗,而手术切除是其中的有效方法,区域淋巴结和肝脏是最主要的转移部位,文献报告,直径<1 cm的直肠类癌转移率为1.7%,>2 cm者为83%。笔者认为对于直径<1 cm者可行局部切除,再一期或二期电灼切除基底部。本组9例<1 cm的直肠类癌均行活检切除,病理证实后,再行电灼或楔形切除,预后均较佳。直径在1~2 cm,应经肛门局部楔行切除术,切除范围较广,此类患者约30%~50%转移率[3]。本组有1例患者首诊肿块直径在1.5 cm,行电灼切除,2年局部复发,此时肿块已达3 cm,再行Dixon手术。病理示淋巴结有转移,随访至今,患者生存良好。研究表明认为,即使局部复发,再行局部切除,仍能治愈。另2例局部类癌复发行Miles手术。对于直径>2 cm,其恶性可能性较大,可能有远处淋巴转移及肝脏转移,应行根治性切除。本组有2例因腹腔淋巴及肝脏转移,手术后两年余,患者死于全身衰竭。直肠类癌的总体预后较好,其预后主要取决于肿瘤大小,转移范围和程度及治疗效果,总体5年生存率75%~80%。
3 参考文献
[1] 万德森.结直肠癌[M].北京: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2008:352.
[2] 文 亮,韩 丹.胃肠道类癌的临床病理及其影像学表现[M].临床放射学杂志,2008,27(5):695.
[3] 张泰昌.实用大肠肛门病学[M] .北京: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2007:548.
[收稿日期:2014-06-14 编校:郑英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