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血液学检验的安全问题
发表时间:2010-01-15 浏览次数:668次
浅谈血液学检验的安全问题作者:刘渝 作者单位:434000 湖北荆州,荆州市沙市区妇幼保健院 【关键词】 血液 在日常工作中,检验工作者长期接触具有生物危险的物质,为了自己及患者的健康,减少医源感染,“安全第一”是必须遵守的原则。众所周知,血液是很多病原体的传播载体,因此,血液学检验中的安全问题尤为重要。乙肝病毒(HBV)和艾滋病毒(HIV)对天天与血液打交道的检验人员造成极大的威胁。为加强检验人员的自我保护,减少感染,本文就此问题作如下讨论。1 提高认识,强化安全意识,落实防护措施 美国疾病控制中心(CDC)、职业安全与健康教育局(OSHL)、美国临床实验室标准化委员会(NCCLS)发布的有关文件,制订了相应保护措施。在这些措施的实施中,首先应明确:因为某个血样病毒感染性情况不明,在工作中必须假定所有血样都具有传染性,严格施行保护性措施,不存侥幸心理。 1.1 使用安全性优异的血液学检验用品 追求安全性,保护检验人员及患者健康,是近年来血液学检验用品设计和生产的趋势,如真空采血管的应用取代了传统的注射器——试管方式采血,很大程度上减少了检验人员在采血、标本运输、处理、上机及废物弃置等检验过程中各个环节与血样产生直接或间接接触的可能。 1.2 戴手套 戴医用乳胶手套可以为检验人员提供很好的保护。乳胶手套尽管不能避免针头造成的机械损伤,但是可以很大程度上减少皮肤与血液的接触。而且当针头造成意外损伤后,乳胶手套可以起到一种阻挡、封闭作用,减少进入伤口的血量,从而降低感染可能。手套不能反复使用,发现破损应及时更换。 1.3 洗手 与患者和血样接触后,经常洗手是一种重要而有效的自我保护措施。一般情况下,用肥皂和自来水冲洗,必要时使用消毒液。每接触一个病人洗一次手或消毒一次手。2 制订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制度 与血液学检验的安全防护有关制度应包括:实验室消毒防护制度、废弃物处理制度、工作人员防护制度、尖锐器具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内务管理制度、差错事故管理制度等。实验室负责人应对本科室人员进行实验室安全教育,认真学习各种制度,并监督实施。严格按照医院有关规定弃置实验室废物,非实验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实验室。3 血液学检验中意外的处理 检验过程中出现针头损伤或皮肤沾血,应马上用肥皂清洗,再用大量清水冲洗伤口或污染面,如果需要,再包扎伤口。 3.1 血样污染 一旦出现血样污染,即应使用医用消毒剂清除血污,具体清除步骤如下:(1) 清除前应戴厚乳胶手套,有条件时可以穿防护衣;(2) 用手纸、纱布或纸巾等吸干血迹;(3) 清除污染后,并吸干;(4) 使用中效至高效医用消毒剂消毒表面;(5) 吸干消毒剂;(6) 用水冲洗表面;(7) 将所有废弃物置于专用容器,按医院有关规定统一弃置。 3.2 与HBV和HIV的意外接触 多种病毒性传染病是通过血液传播的,其中HBV和HIV对检验人员的危害最大。HBV可以通过直接或间接意外接触传染。患者和检验人员可以互相传染。OSHA规定所有可能接触HBV的医务工作人员必须注射乙肝疫苗。HIV可以直接意外接触传染,HIV在环境中的生存能力低于HBV,25℃下HBV可以在血制品或干血块中保持活性7天以上,HIV却很容易被破坏。对于HBV的防护措施,对于HIV、HCV等足够,实验室现有的对HBV有效的常规清洁,消毒及灭菌方法对HIV完全有效,不必恐慌。 总之,血液学检验的安全问题尤为重要,应引起检验工作者的高度重视。检验科汇集的各种标本是一个更大的传染源,检测标本法、安全管理是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检验人员医源性感染的重要环节。在基层医院,由于经济条件的限制,给生物安全防护工作带来困难。但是,SARS疫情的发生、HIV在我国的广泛流行等,国家一系列相关的政策法规出台,必将促使各级医疗机构更加重视和完善生物安全防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