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皮钢板植入治疗胫骨骨折的临床疗效研究
发表时间:2014-04-23 浏览次数:609次
胫骨骨折在全身骨折中约占3.85%,是临床常见的骨折之一[1]。由于胫骨骨折类型较多,所以临床治疗时采用的方法也有多种。选择2010年8月~2012年7月收治的72例胫骨骨折患者,对其分别行带锁髓内钉固定术和微创经皮钢板内固定术,探究两种方法治疗胫骨骨折的临床效果,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选择2010年8月~2012年7月我院收治的72例胫骨骨折患者,分为对照组与观察组,每组36例。对照组男20例,女16例;年龄20~42岁,平均(30.7±3.5)岁;闭合性骨折24 例,开放性骨折12例。观察组男23例,女13例;年龄22~42岁,平均(31.4±3.6)岁;闭合性骨折25例,开放性骨折11例。按 AO分类:A型20例,B型18例,C型11例;按Gustilo分型:Ⅰ型 14例,Ⅱ型9例。两组患者性别、年龄、骨折类型等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治疗方法
1.2.1 观察组:本组患者行微创经皮钢板内固定术,取仰卧位并行持续硬膜外麻醉。于胫骨骨折远端作3 cm长的切口,分离深筋膜与骨膜间的软组织,同时选择合适的钢板。推进钢板过程中应注意对抗牵引小腿,这样能使骨折良好的复位。钢板放置完毕后,通过C型臂X线机透视对骨折复位情况及钢板放置位置进行确认,采用克氏针穿过胫骨两侧皮质将钢板两端临时固定。此外,根据患者骨折类型需要作出针对性的处理。手术结束后,对切口进行冲洗并缝合,同时放置引流管于切口处。
1.2.2 对照组:本组患者行带锁髓内钉固定术,术前行X线检查,对髓腔情况进行了解并选择适宜的髓内钉。对患者行腰—硬联合麻醉,于胫骨结节处作约4 cm长的切口,使胫骨结节得以暴露。钻开胫骨结节上方髓腔并扩髓,同时将髓腔处理好。选择合适的髓内钉插入髓腔内,接着借助定位瞄准器采用带锁螺钉将近、远端固定。
1.2.3 术后处理:术后对两组患者给予抗生素以预防感染。同时按照患者自身情况在术后第2天进行相关的功能锻炼。
1.3 疗效评定标准:优:膝、踝关节功能正常,骨折愈合顺利,局部无肿痛;良:膝关节活动范围均>70%,踝关节正常,骨折愈合顺利,日常生活无妨碍;可:屈膝<70%,踝关节功能正常,骨折愈合时间延长;差:骨折不愈,关节功能差,肌肉萎缩等。 1.4 统计学分析:使用SPSS 13.0对各项资料进行统计、分析,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两组患者手术时间、住院时间等方面比较:观察组平均手术时间及住院费用均少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0.05);两组在平均术中出血量及平均住院时间方面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2.2 两组患者临床效果比较:对患者进行为期6个月~2年的随访,平均随访(12.4±2.5)个月。随访期间发现,两组优良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2.3 两组患者术后并发症比较:观察组松动1例,感染1例;对照组松动1例,感染2例,断钉1例,膝痛1例。两组术后并发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0.6330,P>0.05,)。
3 讨论
胫骨骨折是临床中常见的一种长管状骨骨折,虽然目前治疗方法较多,然后不同的方法产生的疗效却不尽相同。近年来,随着微创外科的不断发展,经皮钢板内固定术也逐渐完善。经皮钢板内固定术符合生物力学原理,治疗过程中能够使得骨折端受力均匀,有助于骨折愈合[2]。本次研究,观察组临床疗效优良率为100%,因而采用经皮钢板内固定术治疗胫骨骨折具有显著优势。带锁髓内钉固定术属于微创手术,对骨折端血运无明显影响,有利于骨折的愈合。然而该手术在扩髓时易对骨膜血管造成影响,从而使得脂肪栓发生率升高[3]。此外,若患者活动过度,容易产生断钉、松动等相关并发症,本次研究中对照组优良率为 94.4%,其中断钉仅为1例。
本次研究表明,观察组手术时间较短且住院费用较低,与对照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因而,经皮钢板内固定术手术操作简单且经济。两组患者临床效果、术中出血量、并发症及住院时间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由于两种方法均属于微创手术,都符合生物力学原理等。这些因素造成两组患者的临床治疗效果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综上所述,经皮钢板内固定术简单经济,能够明显减少手术时间,值得临床借鉴使用。
4 参考文献
[1] 李先安,夏跃文,王伟峰.经皮微创与开放复位接骨板内固定术治疗胫骨骨折的疗效比较[J].中国骨与关节外科,2010,3(6):451.
[2] 邝炯祥,康国锋,张光明.微创内固定系统治疗合并皮肤软组织损伤的胫骨平台骨折[J].中华创伤骨科杂志,2010,12(9):893.
[3] 方飞跃.经皮微刨钢板内固定术与普通钢板治疗胫骨骨折的临床评价[J].中国当代医药,2010,17(13):30.
[收稿日期:2013-12-13 编校:潘宏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