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颈部烧伤患者气管切开的指征与时机
发表时间:2009-05-26 浏览次数:916次
作者:钟翠萍,马敬,高增斌
头颈部烧伤常伴有上呼吸道的烧伤,局部肿胀严重,容易引起窒息,往往需要施行气管切开以挽救生命。我院1996年5月~2001年6月成功治疗头面部烧伤41例,其中30例行气管切开术,及时解决了气道梗阻问题,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临床资料 30例行气管切开术的患者中,男23例,女7例,年龄12~67岁。汽油烧伤8例,煤油烧伤6例,液化气爆炸烧伤4例,沥青烫伤2例,开水烫伤4例,蒸汽烫伤3例,火灾烧伤2例,硫酸烧伤1例。头面及颈部均有深Ⅱ度以上烧伤,且都伴有呼吸道烧伤。11例未行气管切开的患者中,男9例,女2例,年龄17~56岁。开水烫伤6例,煤油烧伤3例,火灾烧伤2例。浅Ⅱ度烧伤4例,头颈部有深Ⅱ度烧伤6例,Ⅲ度烧伤1例。伴有呼吸道烧伤6例。
1.2 方法
30例行常规气管切开术。气管切开的时间:12例为受伤8h后,8例为受伤16h后,6例为 受伤22h后,4例为受伤28h后。堵管及拔管:3例2天、4例7天、12例14天、6例21天、2例60天后堵管并拔管。3例未能拔管。
2 结果
全部行气管切开的患者均保持了呼吸道通畅,气管切开伤口Ⅰ期愈合2例,Ⅱ期愈合的16例,Ⅲ期愈合的9例。其中有2例经植皮后愈合。
3 讨论
头颈部烧伤中气管切开与否是治疗中较难决定的问题,此类患者既无鼻翼煽动、三凹征象,也难辨别发绀、苍白等体征,即使出现喉、气管狭窄,也听不到响亮的喉鸣音。由于烧伤患者早期有严重休克,病情发展迅速,故不宜按徐荫祥分度法来确定呼吸困难和决定手术时机。气管切开过早,则可能使一些本来可以避免手术的患者增加痛苦,增加了气道蒸发量和粘膜损伤,增加护理难度;气管切开过晚,容易造成患者死亡。因此,气管切开一般应根据头颈部烧伤的面积和深度、患者年龄、有无合并伤及病情发展情况决定。本组11例患者因综合判断病情准确,避免了不必要的手术。
气管切开指征:(1)合并呼吸道烧伤,有发生咽部、喉部及下呼吸道阻塞可能者;(2)头颈部深Ⅱ度以上烧伤,颈部出现严重水肿,压迫呼吸道发生呼吸困难者;(3)伴有胸部深Ⅱ度以上烧伤,焦痂妨碍呼吸运动者;(4)下呼吸道分泌物多而粘稠,不宜排出者;(5)合并颅脑损伤,出现昏迷者;(6)需要正压呼吸或全麻,但不便经口插管者。
头颈部烧伤中气管切开的时机:(1)面部和颈部 烧伤为深Ⅱ度或Ⅲ度伴有呼吸道烧伤有声音改变的;(2)头颈部烧伤同时有胸部深Ⅱ度以上烧伤,伤后12~24h出现呼吸运动受限,分泌物增多且稠,排痰不利时;(3)颈部有广泛焦痂形成,皮肤呈皮革样变时;(4)局部严重水肿,皮肤紧张,皮下组织发硬,患者于伤后24h内有颈部压迫感,呼吸不畅并有发展趋势时;(5)伴有颅脑损伤或胸壁多发肋骨骨折时;(6)小儿头颈部烧伤有呼吸困难及窒息可能的。
作者单位:730050兰州军区兰州总医院耳鼻咽喉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