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喘Ⅱ号加减防治儿童缓解期哮喘50例疗效观察
发表时间:2009-11-13 浏览次数:552次
咳喘Ⅱ号加减防治儿童缓解期哮喘50例疗效观察作者:占科, 陈进, 喻闽凤 作者单位:330006 南昌,江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儿科 【摘要】 目的 观察咳喘Ⅱ号加减防治儿童缓解期哮喘的临床疗效。方法 测定50例哮喘缓解期患儿血清过敏原,按随机数字表法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观察组给予咳喘Ⅱ号加减口服(基本方为太子参、五味子、乌梅、防风、苏子、麦冬、银柴胡、甘草),对照组给予布地奈德气雾剂吸入,两组均治疗2个月,并随访3个月,比较两组疗效。结果 观察组治疗后随访3个月的总疗效与对照组相近,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但在减少哮喘和呼吸道感染的发作次数,改善主要症状、体征方面,观察组明显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而在控制哮喘发作时的病情上,观察组明显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结论 咳喘Ⅱ号加减对哮喘缓解期儿童具有良好的防治作用。 【关键词】 咳喘Ⅱ号加减/治疗应用; 哮喘缓解期/中医药疗法; 儿童 哮喘是小儿最常见的慢性疾病之一,其发病率在全球范围一直呈上升趋势,以每10年10%~50%的速度增加。国内小儿哮喘发病率亦呈逐年上升趋势[1],严重损害小儿的身体健康。本文观察应用咳喘Ⅱ号加减防治50例哮喘缓解期儿童,现报道如下。1 资料与方法 1.1 临床资料 200805~200902江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国医堂和儿科门诊收治哮喘缓解期患儿50例,采用随机数字表法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各25例。 观察组25例,其中男20例,女5例;年龄(5.2±2.0)岁,≥3岁且<6岁14例,≥6岁且<9岁7例,≥9岁且≤14岁4例;病程≤1年13例,>1年且≤4年8例,>4年且≤7年4例;发作期病情轻度7例,中度11例,重度7例。 对照组25例,其中男18例,女7例;年龄(6.6±3.0)岁,≥3岁且<6岁9例,≥6岁且<9岁10例,≥9岁且≤14岁6例;病程≤1年9例,>1年且≤4年10例,>4年且≤7年6例;发作期病情轻度5例,中度9例,重度11例。 全部50例患儿中,既往有幼儿湿疹病史者19例,过敏性鼻炎者24例,荨麻疹者2例,有哮喘家族史者15例,药物及食物过敏史者14例。经统计学分析,两组在性别、年龄构成、病程、发作期病情程度上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具有可比性。 1.2 病例纳入标准 (1)符合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呼吸学组制定的儿童哮喘防治常规(2003年修订)中的诊断标准[2];(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行业标准》中“中医儿科病证诊断疗效标准”(ZY/T001.494);(3)处于哮喘缓解期;(4)年龄3~14岁。 1.3 病例排除标准 (1)不符合上述纳入病例标准;(2)表现为喘息症状的其他疾病,如喘息性支气管炎、呼吸道异物等;(3)哮喘持续状态。 1.4 病例剔除标准 (1)对药物有不良反应者;(2)不能坚持治疗,要求退出者;(3)依从性差,治疗过程中应用其他中、西药者。 1.5 发作期病情程度标准 患儿发作期病情程度制定以下分级标准:以就诊前3个月内该患儿最重一次病情进行统计。(1)病情轻度者:总积分>0分且≤12分;(2)病情中度者:总积分>12分且≤24分;(3)病情重度者:总积分>24分且≤36分。患儿发作期病情程度(积分)标准见表1。表1 患儿发作期病情程度(积分)标准 1.6 治疗方法 1.6.1 观察组 应用咳喘Ⅱ号加减治疗。基本方为太子参、五味子、乌梅、防风、苏子、麦冬、银柴胡、甘草。面白、多汗,偏肺脾气虚者加黄芪、白术;四肢欠温、尿频遗尿,偏脾肾亏虚者加补骨脂、益智仁。处方采用单味中药配方颗粒(广东一方制药有限公司)进行组方,≥3岁且<6岁患儿每付药冲泡开水120 mL,每次40 mL,每日2次;≥6岁且<10岁,冲泡开水120 mL,每次60 mL,每日2次;≥10岁且≤14岁,冲泡开水150 mL,每次75 mL,每日2次。2个月为1个疗程。 1.6.2 对照组 布地奈德气雾剂(吉舒,鲁南制药集团,批号:国药准字H20030987,规格100 μg/喷,200喷/瓶,吸入给药)。3~6岁每次吸入100 μg,>6岁每次吸入200 μg,均每日2次。2个月1个疗程,之后不吸药。两组治疗后均随访3个月。 1.7 统计学分析 采用SPSS 10.0统计软件进行统计分析。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等级资料采用秩和检验;计量资料满足正态性的用±s的形式表示,采用t检验;对不满足正态性的计量资料采用非参数检验,但为了方便说明,仍用±s的形式表示。2 结果 2.1 疗效判定标准 参阅文献[3]自拟疗效判定标准。(1)显效:原为频繁发作,经服药2个月后,随访3个月未复发者;(2)有效:经服药2个月后,随访3个月发作次数较前减少者;(3)无效:经服药2个月后,随访3个月发作次数无减少甚至增加者。 2.2 治疗效果 见表2。 表2 两组治疗后随访3个月的疗效比较[n(%),n=25] 组别显效有效无效总有效率(%)观察组7(28)10(40)8(32)68对照组3(12)10(40)12(48)52 表2结果表明,两组治疗后随访3个月的总有效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2.3 两组治疗前及治疗后随访3个月哮喘发作次数比较 见表3。 表3 两组治疗前及治疗后随访3个月哮喘发作 次数比较(±s,n=25,次) 组别治疗前治疗后观察组1.76±0.830.96±0.73ac对照组2.12±0.781.56±1.00b 注:与对照组比较,az=-2.145,P<0.05;与治疗前比较,bz=-2.217,P<0.05,cz=-3.150,P<0.01。 表3结果表明,观察组治疗后随访3个月内哮喘的发作次数明显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治疗后哮喘的发作次数明显低于治疗前,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0.01)。 2.4 两组治疗前及治疗后随访3个月呼吸道感染次数比较 见表4。 表4 两组治疗前及治疗后随访3个月呼吸道感染 次数比较(±s,n=25,次) 组别治疗前治疗后观察组1.96±0.731.24±0.72ab对照组1.88±0.731.76±0.83 注:与对照组比较,az=-2.488,P<0.05;与治疗前比较,bz=-3.134,P<0.01。 表4结果表明,观察组治疗后随访3个月内呼吸道感染次数明显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治疗后呼吸道感染次数明显低于治疗前,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对照组治疗前后呼吸道感染次数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2.5 两组治疗前及治疗后随访3个月症状、体征情况比较 见表5。表5 两组治疗前及治疗后随访3个月症状、体征情况比较注:与对照组比较,az=-2.012,-2.139,P<0.05,bz=-3.423,-2.783,-3.004,P<0.01。 表5结果表明,在面白、多汗、脉细方面,观察组消失比例明显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在尿频、舌淡白方面,观察组消失比例明显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2.6 两组治疗前及治疗后随访3个月发作期病情(总积分)比较 见表6。表6 两组治疗前及治疗后随访3个月发作期病情(总积分)比较注:与对照组比较,az=-2.907,P<0.01。为便于比较,将治疗后随访3个月内无哮喘发作者亦纳入病情轻度组统计。 表6结果表明,观察组治疗后随访3个月内哮喘发作时病情(总积分)明显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3 讨论 现在国内外的学者普遍认为,哮喘是一种慢性变态反应(过敏)性气道炎症(炎性反应)性疾病[4]。而遗传过敏体质(特异反应性体质)与本病的形成关系很大,多数患儿有过敏性湿疹、过敏性鼻炎、荨麻疹、食物或药物过敏史等。这些过敏性疾病常先于哮喘出现,是发展成哮喘的危险因素。 中医认为哮喘的病理因素以痰为根本,痰的产生责之于肺不能布散津液,脾不能转输精微,肾不能蒸化水液,以致津液凝聚成痰,伏藏于肺。而哮喘的长期反复发作,势必伤正,导致内脏虚损,使病变从实转虚,造成哮喘缓解期的肺脾肾三脏虚弱之候。肺虚不能主气,气不化津,致痰浊内蕴,并因肺卫外不固,易感受外邪而诱发;脾虚运化失职,水谷不化精微,反积湿生痰,上贮于肺,影响肺气升降,常因饮食不当而诱发;肾虚精气亏乏,摄纳失常,阳虚则水泛为痰,阴虚则虚火灼津成痰,上干于肺,而致肺气出纳失司,每易遇劳诱发。小儿肺脾肾三脏本不足,又常因不知寒暖增减衣物而伤肺,不知饥饱饮食不当而伤脾,不知劳倦大跑大跳而伤肾,致本病反复发作,迁延不愈。 本文采用辨病与辨证相结合的方法,着眼于儿童哮喘的过敏体质,根据哮喘缓解期肺脾肾三脏亏虚,痰饮内伏的病机特点,遵循“治病必求于本”的原则,确立“补虚培元,祛痰通络”为治疗大法。以咳喘Ⅱ号防治哮喘缓解期患儿,其化裁于过敏煎(银柴胡、乌梅、五味子、防风、甘草)和生脉散(太子参、麦冬、五味子),依据中医基础理论,联系临床实际,精心选取药物组方而成。其基本方为太子参、五味子、乌梅、防风、苏子、麦冬、银柴胡、甘草。方中太子参补肺气、益卫气以治病标,补脾气、健脾运以助后天脾本,为君药;五味子补肺气而敛肺并能滋肾,乌梅敛肺气而止咳喘且能和脾,二药合而为臣;防风祛风解表以御外邪,苏子降气平喘而消伏痰,共为佐药;麦门冬滋阴润肺,银柴胡补虚清热,共同佐制太子参、防风、苏子,以防温燥太过,亦为佐药;甘草润肺补中,调和诸药,为使药。同时精于辨证,偏肺脾气虚者加黄芪、白术,与基本方中防风,取玉屏风之义,加强益气固表之功;偏脾肾亏虚者加补骨脂、益智仁,暖肾缩尿,加强纳气平喘之效。诸药合用,寒热共剂,有收有散,有补有泄,有升有降,阴阳并调,针对哮喘缓解期的病机,祛痰通络,补虚培元,以达祛除病因,改善过敏体质,使“正气存内,邪不可干”,从而减少哮喘发作,以期根治。 本文结果表明,两组总有效率相近,差异无统计学意义,但在减少哮喘和呼吸道感染的发作次数,对复发哮喘患儿病情程度控制,改善主要症状、体征方面,观察组均优于对照组。临床研究表明咳喘Ⅱ号加减是儿童哮喘缓解期安全、有效的防治药物。【参考文献】 [1] 陈育智,赵京.儿童支气管哮喘的诊断及治疗[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4:1016. [2] 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呼吸学组.儿童支气管哮喘防治常规(试行)[J].中华儿科杂志,2004,42(2):100106. [3] 田华.支气管哮喘[J].河北中医,2009,31(1):157158. [4] 戴家熊,鲍一笑,韩连书.小儿哮喘[M].上海:上海科学技术教育出版社,2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