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结核药致药物性肝炎临床分析
发表时间:2014-03-26 浏览次数:1350次
药物性肝炎是指因药物或其代谢产物所致的肝脏损害,是临床抗结核药物治疗过程中常见的不良反应。当前随着结核病发病率及耐药性的提高,抗结核治疗疗程的延长及多种药物联合应用,由抗结核药物所致的药物性肝炎也逐渐增多,已经成为阻碍抗结核治疗的首要原因[1]。提高抗结核药物所致药物性肝炎的检出率及诊疗率成为确保抗结核疗程顺利完成的重点。回顾性分析 2011年4月~2013年4月进行抗结核治疗的临床资料,以探讨抗结核药所致药物性肝炎的预防和治疗,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选择我院2011年4月~2013年4月间诊断为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患者共1 876例,其中出现药物性肝炎的患者 128例。诊断标准包括:①存在用药前肝功能检查正常,服药期间或服药后1~4周出现消化道症状、黄疸或过敏表现。如出现发热、皮疹、瘙痒等变态反应表现,或血常规检查周围血嗜酸性粒细胞所占比例≥6%,巨噬细胞或淋巴母细胞转化实验阳性,肝功能检查结果异常等。②停药后肝功能损害症状好转或恢复用药后再次出现肝功能损害表现。③排除脂肪性肝炎及乙醇性肝炎。
1.2 研究方法:采用回顾性调查方法,对出现药物性肝炎的患者的住院病历进行查阅,纪录项目包括原发病史、临床症状、用药情况、血常规指标、肝功能指标、病原学指标及腹部B超结果等。
2 结果
2.1 患者性别及年龄:男90例,女38例;年龄15~29岁者32 例,30~49岁者62例,50岁以上者34例。
2.2 肺结核类型:血行播散型肺结核患者42例,继发性肺结核患者62例,结核性胸膜炎患者24例。
2.3 肝功能损害时间:肝功能损害时间<10 d者39例,10~30 d 者58例,>30 d者31例。
2.4 初治、复治结核情况:初治结核患者86例,复治结核患者 42例。
2.5 HBV感染情况:HBV-M(1、3、5)阳性者59例,HBV-M (1、4、5)阳性者48例,HBV-M阴性者21例。
2.6 治疗与转归:出现药物性肝炎后立即停用抗结核药物,并立即停用其他所有可能造成肝功能损害的药物,并嘱患者卧床休息。予复方甘草酸单胺、甘草酸二胺注射液、双环醇、多烯磷脂酰胆碱等保肝治疗,并予谷胱甘肽促进药物生物转化过程,针对患者不同情况可予以低分子右旋糖酐、糖皮质激素等对症治疗。经及时处理后有118例患者在1个月内肝功能恢复正常,反复迁延不愈者2例,重症性肝炎3例,转院治疗者5例,无死亡病例。
3 讨论
药物性肝炎的出现可以从药物中毒及变态反应的角度分析,一方面药物自身或其代谢产物在通过细胞色素P450酶系作用后可转变出具有潜在细胞毒性的物质,这些毒性物质同肝细胞结合后可造成后者损害;另一方面药物或其代谢产物可作为半抗原,在同肝特异蛋白质结合后形成抗原,刺激机体产生抗体,发生变态反应,进而造成肝损害[2]。大部分抗结核药物均可造成不同程度的肝损害,有文献指出,在应用含有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等药物的治疗方案时,发生药物性肝炎的几率超过17.2%[3]。因此在应用抗结核药物时应加强肝功能检查,尽量减少药物性肝炎的发生率。本研究显示,年龄和性别在药物性肝炎发生率中存在差异,男性及老年患者是此不良反应的高发人群,分析可能与男性有饮酒史及乙型肝炎(乙肝)病毒感染,老年患者器官机能减退等有关。因此在此两类人群选择用药时应当慎重,尽量选择肝损害轻药物及小剂量用药。
在结核类型中,血行播散型肺结核发生药物性肝炎比例较高,主要与该类型结核病病情较重有关。多数药物性肝炎发生在强化治疗的1个月内,原因可能与早期强化治疗过程中多种药物联合应用,加重肝脏负担。乙肝病毒感染可增加药物性肝炎发生率,携带乙肝病毒的患者可造成肝组织不同程度的损害,肝脏解毒功能降低,在应用抗结核药时增加药物性肝炎的几率。总之,在抗结核治疗中,应做到对药物性肝炎的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建议在治疗前常规检查乙肝病毒标志物,并于用药初期每周行肝功能检查,在发现药物性肝炎后,立即停用抗结核药物,嘱患者卧床休息,并针对患者个体情况给予保肝治疗及各种措施予以应对。
4 参考文献
[1] 魏 明,阮连国.抗结核药致药物性肝炎119例临床分析[J].临床消化病杂志,2009,24(2):248.
[2] 周应初,刘 斌.抗结核药致肝损害的研究进展[J].国际病理科学与临床杂志,2011,31(4):361.
[3] 李 健,朱其荣.抗结核药致药物性肝炎临床分析[J].医学信息,2012,25(12):234.